walche1119 wrote: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
這句話是重點。
1.如果你是訂房網站,幫忙訂房,你從中賺佣金,那麼款項是「代收」,
有侵占的可能。
2.如果你是租下長期大量民宿房間,自己再轉租,那麼款項是「欠款」,
無侵占。
我猜你是1。
walche1119 wrote: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房,因為經營不善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恕刪)
walche1119 wrote:
主題: 被告業務侵占罪了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房業務 原本公司還蠻穩定的 但是在陸客萎縮之後 公司開始下滑 今年初 因為經營不善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 但去年度也曾經給與此民宿600萬元的業績 想請教懂法律的前賢 通常類似案件 檢察官會如何起訴 小弟沒有前科 謝謝...(恕刪)
magpul wrote: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經營不善,自己還牽拖陸客萎縮~~~~~~.(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