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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業務侵占罪了

walche1119 wrote: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


這句話是重點。

1.如果你是訂房網站,幫忙訂房,你從中賺佣金,那麼款項是「代收」,
有侵占的可能。

2.如果你是租下長期大量民宿房間,自己再轉租,那麼款項是「欠款」,
無侵占。

我猜你是1。

walche1119 wrote: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房,因為經營不善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恕刪)


一堆人認為是借貸關係,但我猜你根本不是單純借錢不還,你應該是消費者訂房-->付款給你--->你應把錢給業主,卻沒把足額款項給業主,很明顯是侵佔嫌疑。不然對方不會用侵佔罪告你

你們應該是基於契約關係產生的糾紛,而非單純朋友關係經營不善而借你錢,若是前段,你因執行業務所生之侵佔,告你刑法336業務侵佔罪應可適用,否則335普通侵佔罪在我看來亦免不了。

趕快還吧.....336未遂也罰


沒前科也講出來,看樣子無心還,想讓法院輕判?我想這種人應該不只欠一家.....抓去關只是剛好,但錢還是要還....

若不怕司法,錢比信用聲譽還重要的話,之後再教你市面上王X蛋不還錢的玩法,台灣是無賴最大,只要你不是前幾名,或媒體關注,通常司法會對這種無賴很好的....

15萬?這金額,哈哈,我想你也是老手
walche1119 wrote: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恕刪)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經營不善,自己還牽拖陸客萎縮~~~~~~果然了不起
連15萬都還不起,還跟人家做生意~~~~~~~~果然了不起
walche1119 wrote:
主題: 被告業務侵占罪了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房業務 原本公司還蠻穩定的 但是在陸客萎縮之後 公司開始下滑 今年初 因為經營不善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 但去年度也曾經給與此民宿600萬元的業績 想請教懂法律的前賢 通常類似案件 檢察官會如何起訴 小弟沒有前科 謝謝...(恕刪)

magpul wrote: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經營不善,自己還牽拖陸客萎縮~~~~~~.(恕刪)



15萬樓主來說應該還好
趕緊想辦法還錢就好
古語有云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15萬不會說到很大還不出來的數目,趕快還一還或是與該公司談分期償還即可
表現出誠意,別人也懶得跟你吵543

walche1119 wrote: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恕刪)


是你代收了租(訂)金(房款)沒有如實轉交嗎? 不然怎麼會被告「侵占」?
所以你的意思是

你是訂房業務公司 這是二手抽油水 因為其他人不懂才來找你們代定

然後台灣產業陽痿 之後業績沒了 公司沒辦法賺錢倒閉

飯店看你還不出來了決定提告的意思?

一個小路人 wrote:
整篇都是不懂法律的...(恕刪)


按照樓主的短短文字推敲...

他以前主要接陸客團,所以金流可能是代收了旅遊團(住宿)費,扣下佣金後餘額再轉交給飯店(民宿)業者。而非單純媒合,成功後由飯店(民宿)向旅客收錢,他再向飯店請佣金。

所以業務侵占是有可能的!

walche1119 wrote:
小弟經營飯店民宿訂房業務 原本公司還蠻穩定的 但是在陸客萎縮之後 公司開始下滑 今年初 因為經營不善 積欠了民宿業者15萬元 但去年度也曾經給與此民宿600萬元的業績 想請教懂法律的前賢 通常類似案件 檢察官會如何起訴 小弟沒有前科 謝謝


這邏輯

我去年常常帶人去你餐廳吃飯,讓你有不少業績,所以今年我去吃飯不用給錢?

你去年提供的業績,你已經得到相對應的酬勞回報了~跟今年的積欠,真的完全不相干。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不還,就是被告,被起訴,起訴後,還是得還啊~

網路世代,連作生意都沒辦法建立人跟人之間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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