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doggy wrote:沒本事開公司並不是老闆可以違反勞基法的藉口!勞工質疑公司不合法還要被嗆?真要說也是要跟這老闆說如果沒有本事開一間符合法律規定又能賺錢養勞工的公司的話,還是趕快收攤別害人了! 怎樣害人呢?拿刀押著員工去上班嗎?還是政府強迫配給勞工去上班,所以勞工覺得被害了?不符合勞基法的公司若全都收攤最後還不知道是哪些人受害最深!?還是你認為壞公司都消失了就會有其它好公司直接繃出來嗎?peggydoggy wrote:沒本事開公司並不是老闆可以違反勞基法的藉口!勞工質疑公司不合法還要被嗆,那也難怪台灣慣老闆這麼多,一堆可能也只是打工仔的在幫老闆講話,不是在幫其他打工仔出頭。 你覺得你是在幫其它打工仔出頭嗎?其實你們到後來可能反而害更多弱勢,或工作能力較低落的人連糊口的機會都減少了
遵守勞基法自己就要賺少一點台灣百分之八十中小企業主自己住豪宅開雙B但來公司就要哭窮哭公司難賺如果遵守勞基法應該很多成本要反映老闆自然要少賺很多那個老闆誰會願意能凹就凹能騙就騙只要還沒被舉發告發不到最後一刻不讓自己違法的權益受損
通通沒加班,還這種營業額?早點收一收算了.....那其他的30名員工,就可以換更好的工作了....上次有公司加班太多,一個人去檢舉,結果被其他30個打,也不知道為甚麼?現在好了,加班會違法,每個人都過著悠閒的生活,天天喝咖啡配蛋糕,太幸福了......
很難...因為台灣的罰則很多還停留在二次大戰時期的準則.並未跟上時代趨勢.修法!?當然可以,但...我們選出來的立委蠻多都沒空,太忙了.忙著準備回收,忙著準備下一次選舉怖局,忙著出國考察(??),忙著為民申訴(票?秀?).沒有空修改對自己不利及選民看不到的地方.
台灣制定法律都是最低標準,可是還是有老闆會試圖去違法你列的缺點1.午餐自理,沒有餐費補助........法律無規定,不違法2.法定的國定假日之中,一年只休三天(連勞動節也沒得休).......法律有規定,違法3.完全沒有特休!!!(明顯違法).................今年更是明訂特休假的相關規則,法律有規定,違法4.年終不到一日薪水............法律無規定,不違法聽說員工裡有一半的人力屬現場人員,是時薪制且沒有勞健保......法律有規定,違法不管是正職或是臨時工,只要是有付出勞務,就要投保.....光是以上違法的三條,罰款應該就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