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gu520 wrote:
這一直以來是我心中的一個問號!!
每天工作量都很多~~大至4個人做是剛好的!!
但其中一人因公受傷~需休長假!!或者是辭職找不到人代替!!
而其他3人須承擔4人的工作量!!
但老闆為何都只會要員工撐一下!!一撐可能兩~三個月~甚至更久~或永遠............
卻不會想把少發的薪水拿出來當獎金發呢!?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公司都是如此...............
但這不是很不合理嗎?
我相信今天如果把多出來的那份薪水拿出來當獎金平分給其他人!!
那還在工作崗位上的員工雖然辛苦~但錢多了至少心裡好過些!!
身體的負擔重了~~多了錢還可以買補品吃或去按摩...........
撐過去了~年終獎金也沒變多...........
這..............
到底是我心態不好~還是.......應該的!!要體諒老闆!?
我舉例好了~原本4個人一天各搬一噸的重物!!
少掉1個人~其他3人~1個人得多負擔3333公斤的重物.....不多嗎??
一個人月薪30000元好了
最少拿個一半出來分也好~~但幾乎沒有老闆會這樣做吧............
是老闆出了問題~還是員工死好應該........
閣下心態在一些勞顧、企業經營觀念先進的企業、國家並無不對
但在勞僱、企業經營觀念落後的企業、國家
錯的不是觀念
而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