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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資遣後,還需要做交接嗎?對方不給薪

扣薪就違法
撥打勞工局電話!

LEhot wrote:
請問各位,小妹我7...(恕刪)
LEhot wrote:
在這邊先謝謝各位的回...(恕刪)

如果還想在同一個圈子工作, 建議去交接,交接完後,請對方簽名劃押。剩下就沒妳的事啦。

樓主的薪水只算到 23號 卻被要求24號要去上班交接
還一堆人 檢討樓主 這世界真是有問題

那反過來說 如果自己家人被這樣搞 會想吞下去嗎



JEANGS wrote:
連這種事都找警察,...(恕刪)


會管的 放心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bc5017 wrote:
見面留一線,日後好...(恕刪)


那是你的本事只適合在那個圈圈裏工作
才會走到哪都碰到熟人
才會毫無自尊的讓人欺負

該給你的錢就要實付
三小叫做 賤面流一線?

對了
我四十幾歲了
我在社會上混的時候
你大概還在背九九乘法吧⋯⋯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別亂教你已經被資遣...(恕刪)


不是亂教
叫警察去是在保護雙方的權益
也可以當見證人
警方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的!

奇怪
怎麼會有人認為
哪一方叫警察去
警察就會變成那邊的人??
很可笑

會與警方陪同前往是釐清責任
取回自己私人物品
與討論薪水當日是否算
不算的話
東西收完即可回去

這是對雙方都好的事
或找議員助理也是不錯的選擇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LEhot wrote:
請問各位,
小妹我7月1日開始在某間旅行社上班,
(但其實我6月29日時就被要求去做交接,因原本的那個同事只做到6月底,對方(旅行社)以7月份有10天六日當作理由,說若我6月底沒去交接,將不會算給我一整個月的薪水,好啦!其實我知道這樣不可以,因為既然是正職,資方就不應該以有多幾天放假 就當作理由要求多上一天班)


不好意思,以下進入正題
今日22日被通知資遣,對方以不適任當作理由,
要求我星期一(24號)去做交接,
但薪水只算到23日,沒有算我24日去交接的錢!
請問我有義務一定要去嗎?
我明白交接的重要性,也想好聚好散,
但對方竟然以如果我不去交接!
就不給我整個七月份的薪水,很誇張
(還說什麼他們對我很好,還算六日的薪水給我這種屁話,很可笑)


請問我24日要去嗎?
如果我沒有去交接對方可以對我怎麼樣嗎?
我沒有帶走任何相關資料跟文件,
只有我的水瓶放在公司,這樣我有義務一定要回去嗎?
麻煩各位了,小妹感激不盡!!
(跟我公事說要資遣我的是,老闆娘弟弟!他們是家族企業,請的員工只有我一個。我有很多不滿,但不想說太多廢話,謝謝你們的觀看喔~~~)

這裡很關鍵,
是七月一整個月(到月底的月薪),
還是七月份的(一般是依比例計算至23日).

LEhot wrote:
請問各位,小妹我7...(恕刪)


對方確實很爛,但大丈夫能屈能伸
算了..就去交接應付一下就好,如果跟他搞申訴、上勞工局
可能要搞很久,最後薪水才拿得到....除非妳不缺錢,有時間、心力跟對方玩
妳提出23號前交接完畢
如果對方不肯
就請勞工局協助
做好交接是自己的工作
但是被凹就有的談了

LEhot wrote:
今日22日被通知資遣,對方以不適任當作理由,
要求我星期一(24號)去做交接,
但薪水只算到23日,沒有算我24日去交接的錢!
請問我有義務一定要去嗎?
我明白交接的重要性,也想好聚好散,
但對方竟然以如果我不去交接!
就不給我整個七月份的薪水,很誇張
(還說什麼他們對我很好,還算六日的薪水給我這種屁話,很可笑)



沒有必要去!

旅行社若敢扣住薪水,

不撥款給付應得工資,

就是詐欺或是不當得利,

等著被勞檢,

直接開嗆你主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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