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bee wrote:
慣老闆 花錢僱用你 你在工作上的 發明、創新、專利.....等 都屬於公司or慣老闆的財產
所以你要交出你的設計之類的 要小心一下..
矽谷群瞎傳有演過這問題
小心法律站在慣老闆那邊
戲中為了主角寫出新的演算法,有無用過前公司的電腦,就糾纏了好久~~
假設我在公司中發現一些缺陷,我設計出一套方法....可能是某種程式、機器之類的
可以很明顯的降低各成本、也更有效率等..
假設, 一切都是假設,
你在公司的本職和職位是?
如果我在開會中提出,我將用這套系統來做,但知後每件產品的利潤我將收取1%不等(只是假設數字)
如果公司不願意,我就放著之後自己使用
額外收使用費?!?!?!
10家公司會有11家打你槍跟屁股~~
這樣做會被討厭嗎? 很多人說你本來就是來幫公司的,現再反倒要來賺公司的錢阿??
前提公司的薪資制度是業績平分制,而非固定薪資。
領薪水就是領薪水, 只要你是單純領薪水的人
管你是領業績制還是固定薪水制,
你做出來的東西就是公司的, 除非你進公司前就已經談妥~~
會不會被同公司的人討厭不知道,
但光聽你這樣描述我就覺得你點天然呆的跡象~
要是你是老闆會覺得這員工..?
有勇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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