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33 wrote:如題~請各位幫忙解...(恕刪) 要用表現不佳解雇員工必需要跟勞保局通報還要有處分例如記過之類的之後還沒改善,雇主才能解雇妳勞保局才會讓你領失業補助不過這是滿一年以上沒滿一年以上是不是這樣妳可以打去問勞保局
Amarokalltrack wrote:每次花費十五至二十分鐘不等 ,這讓上級感到不解於是在公司會議上向公司唯一有生孩子的員工洽詢 ,根據該員工表示他擠奶一次至多5分鐘一天最多兩次. ...(恕刪) 一天三次,一次約半小時是正常的!這個長官腦袋有洞? 只憑一個人的經驗值就論定另一個人摸魚,那每個男人都30公分了
陽光33 wrote:如題~請各位幫忙解...(恕刪) 除了懷孕這問題,我認為樓主應該更著重在公司為何資遣你雙方應開誠表明各自的理由,懷孕一輩子也沒幾次,但換工作就不一定了到底是這家公司的問題? 或者是您本身有該修正的地方?當然,如最後都是公司單方面的問題,那在爭取自己的權益,就更能理直氣壯了
版主就放心的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吧公司絕對站不住腳也剛好順便待產等到調解結果下來以後版主在另外找工作就好了唯有調解期間收入不穩定,但是調解後該拿到的一毛不少,就是時間拖比較久這公司不適合版主鈣爭取的權益還是要爭取
究竟有沒有試用期這件事,就法規上來說,的確沒有,但在實務上,法院通常是承認有試用期這事的。關於懷孕資遣這件事,在職場上應該很常見,平心而論,如果一位員工在該工司工作一陣子,然後結婚懷孕,這時公司再資遣,相信所有人都不會同意。但如果是進了公司不久就被公司發現懷孕了,這時公司的態度,多半是會找各式理由要解僱、資遣,身為員工的當然會不爽,只能說能爭取的就盡力爭取,但也不要抱著一定要繼續在那家工作的想法,大家各退一步,解決後好好把寶寶生下後,再回職場。
陽光33 wrote:如題~請各位幫忙解...(恕刪) 叫老公養,很困難嗎?其實老闆知道也還好,欠人時也只好硬著頭皮上了明知道懷孕的人不好養,但你如果休假前把業績做到了三~四百%那老閭還有機會養你說樓下說的沒錯:資遣孕婦沒這麼好處理你說:現在一個家庭的狀況,又要房貸,車貸的,沒雙薪真的很辛苦所以以前都不存錢的嗎,去告幾乎會贏沒錯,還多了老闆養但以後呢?育嬰假完回來之後如果小孩不穩定,一天到晚請假老闆怎麼辦和老闆好好談吧,看是不是都上手了以後小孩大一點或欠人可以回來我在我這現在看多了是結婚就資遣,就是要逃霸王條款我覺得要看的是以後,等小孩能上幼稚園後時間多了,如果可以回去而不是失業在去找工作不是比較好
一堆網路鍵盤律師原PO您再過三個月就要生產了~台灣法律訴訟曠日廢時,等判決出來搞不好您的小孩都一歲了..屆時您已經在新公司上班,萬一傳到新公司耳裡,我相信絕對不會是好事。且現在您將屆生產關鍵期,不要再讓官司這些鳥事纏身,安心待產比較重要。車貸房貸那些,請您的另一半多多擔待吧~一份工作薪水不夠就下班後再去找另一份或跟父母借錢,日後工作再還等等..解決方式很多這個case會贏會輸很難說~唯一確定的是...勞心勞力,而且絕對不會在您生產前判決出來!
看到這篇發現台灣人還真是可悲.一堆錯誤觀念在誤導別人.這篇說不定釣出好幾個慣老闆.那些覺得公司沒錯的都不是媽媽生的是吧?台灣早就沒有試用期這種事.業績有達標就該保全證據.然後告上勞工局.最後等請產假後再看情況.反正公司不想要你也會想辦法把妳搞到不想做.但至少在這之前.把產假跟產假期間的薪水先入手再說.產假結束之後公司想開除妳還有資遣費可以拿.妳不想弄的太難看就繼續做好工作看他們會不會改變心意.他們如果想跟妳耗妳就看情況是要繼續做好份內事還是產假後再自動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