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我自己前公司的實際案例連續上班好不好好 怎麼不好我曾經加班積假超過30天每次遇紅休息日都被招回有一天 前公司人資神通廣大地得知要被勞檢跑來跟我說"積假太多如何處理"1.連續休息30天 否決 公司缺人2.一個禮拜休一天 否決 公司缺人3.休假換薪 條件 用最低薪資算我只回一句我在公司做資訊相關業務試試看我自己可不可以調到我的出缺勤紀錄以及薪資單是不是勞檢不想過(年資我最大 一個菜鳥人資專員還想凹我)到最後實際薪資計算休假可是我還是被陰了隔年五月所得稅計算 全部被計算到"應稅加班"題外話那些多繳的稅金我寧願給國家也不想給前公司賺
難得mobile01會出現支持現有政府官員的言論 XDDD蔡阿姐說:「不能直接說是血汗」、「勞工可以拒絕」Mobil101網友說:上24天後放長假,沒有這種好老闆 XD快組成800壯士+1狗狗 去跟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抗議,如果因為他亂搞,導致大家這種福利沒了、好老闆沒了那大家就哭哭啦 . XD
espirit42 wrote:連上24天 我就...(恕刪) 我也覺得如果自己同意,然後雇主也不反對,那想連續上幾天班是勞工自己的選擇,勞基法只需要做好保護勞工不被雇主欺壓就好了!!現在是連重點都搞不清楚,難怪新法規被批的一無是處
樓主 你PO文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到底哪個身分是你呢?一下子開Altis 一下子國道收費員 一下子要買超跑 一下子年薪三十萬美金 一下子學生 呵呵搞得我好亂啊~~~~好好工作不要想東想西XD了不起!負責!!那有空PO一下存摺吧對年薪三十萬美金的你不困難吧?超跑牽了嗎?? 怎不PO開箱文?三十萬美金還問二手超跑XDD 邏輯???版主都不管的嗎?
espirit42 wrote:連上24天 我就...(恕刪) 你想不到,因為你只想到自已也許不止是你,很多人也都是一樣,在鬼島,有多少老闆會用各種方法讓你連上24天班而且加很多還拿不到多少的加班費。你以為人資、法律顧問是幹嘛用的?不用炮我,我現在也有一個好工作,也常出國,公司賺錢制度也照規矩走(真的領更多了…)但看看有些認識的長輩,學歷不高的~只能被一些惡老闆吃的死死的。。。七天假沒了班一樣要上,你可以說去申訴?你知道有多少勞工不敢這樣做,不是沒勇氣,是沒有辨法這樣做~我相信一例一休還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也相信立意是好的只是被那些立委(or財團立委?)給改壞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