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部門的同事,每天固定遲到十幾分鐘,沒有曠職,然後業績很差,我們公司沒有訂每個人業績額,公司事務也漠不關己,講話又推托,所以我們公司一直沒裁掉他,是因為不能裁..昏倒,他再待,可能換其他人自動離職公司付錢也不能裁掉他?
yatungj wrote:我們公司砍了一堆人...都按政府規定來....該給的錢和假都有...,也沒看過員工告成功過!..(恕刪) 應該也是這樣。好像還沒聽過什麼要花幾個月或半年收集證據,好像變成諜對諜。一切照規矩走,公司不投機,也很難讓人抓把柄。
GooseWun wrote:那該員工離職後,發存證信函,說要提告公司說我們違法勞動基準法11.12條,無正當理由資遣勞工(恕刪) 正解只有一個溝通約時間,讓他說,了解對方的想法,怨氣,想要甚麼,傾聽,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