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業者想省人事成本,台灣的就業環境普遍總是男女薪資不同,就算兩者工作量+工作內容都一樣也是如此
一方面台灣人對於某些職業的性別觀念還抱持舊觀念,例如護理士,職業大車司機...
沒看過絕世好BRA嗎?誰說只有女性才能設計BRA與銷售/介紹BRA?
這都是長期以來大多數人的偏差觀念導致以為或是認同職業必須要分性別,完全不尊重專業
像以前大家都認為"護士"就必須是女的,結果現在才明白護士不分男女,也把"護士"更名為護理士!
以前大家也認為婦產科醫師就是要女性才正常,內診時都要把私密處給老公以外的男性看,說覺得像被對方的眼睛性侵
大家說勞力工作就必須只能男生來做,要女性付出一些體力搬東西,例如倉管盤點或是進出貨整理時需要搬移一些重物時,這樣就是應該要男人來做,而女性就是應該做輕鬆的,很多人都是這麼認為對吧!?
那麼請問一下如果搬運的是錢呢? 例如每袋30公斤的鈔票,每天提供1000袋,能搬走多少都是妳的,但必須親自搬,不得委託他人幫忙,限時5分鐘!!
這種情況之下,求職女性還會埋怨眼前的"東西"重嗎?我看應該都是二話不說扛著"衝"了吧!!!!!? 甚至還超越男性的速度!!
所以以一般工作來說,女性根本不是無法勝任勞力工作,而是不想投入勞力工作,就把性別搬出來當作規避工作的藉口罷了
凡事都是訓練而來的,女人寧願花幾個月時間+幾百次反覆練習化妝彩妝(進階時變易容術),也不願花一些時間訓練體力體能
我個人認為真正有需要把性別加入考量的工作是私人看護的分配,畢竟這是比較有可能需要跟對方有身體"接觸",例如幫對方擦洗身體或清理大小便的工作,所以業者必須要配合對方指定性別的需求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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