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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早7晚7」做四休二月領19K高雄保全:打掃阿婆都比我多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說保全工作輕鬆...
爽缺一定是有
但錢少事多的屎缺也不少
朋友今年打算去工廠輪班
因為他覺得工廠還比較好賺

年輕人保全員不要長期做下去。去工廠做現場操作員也比較好,也都符合勞基法第 30 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規定。勞動部規定保全員每月240小時最低薪資不得低於26786元,保全公司給社區保全員的薪水就是26786元,一塊錢也不會多給。而特勤保全薪水較高可達45K,年輕人看在錢的份上或許可以做久一點。


保全人員被指定適用勞基法第84-1條後,立即淪為奴工賤民!
保全薪資採時薪制,有做才有錢,休假不給錢,工時長,薪資低,沒有一般正職人員的年假、沒有年節慰問金、員工旅遊、沒有特休、沒有加班費、更沒有尾牙、更沒有年終獎金、更不可能調薪、薪水壓到最低就算了,業主要求又多,稍有疏忽怠慢,換來一頓衛生眼,外加破口大罵算是家常便飯;更嚴重的,馬上「換人做做看」,投訴公司叫你滾蛋,工作也沒有保障隨時等著被開除,低薪資還要被保全公司抽成,又扣東扣西最後薪水所剩不多了,甚至被歧視,最後保全人員都忍氣吞聲,(因為一般回應都是保全人員不適用 勞基法)如此保全人員辛苦工作下卻又無處伸張!以上林林總總,你知、我知、就只有狗官不知!在這政客當道、資方橫行的年代,勞工只能自求多福,每一天攏相同啦,勞工假果然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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