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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完產假和育嬰假就閃人,妥適嗎?

我是男的。我本身也是老婆請完育嬰假後,我也請育嬰假。請育嬰帶小孩時,也回顧我這幾十年工作狀態。覺得做的很累也不開心,老闆正愛自己人馬;六個月可以想很多,看看小孩,發覺有些事情遠比穩定工作重要。人事在最後一個月確認是否會回職時,我選擇離開上個公司。

換個角度想,六個月雖然很短,但你可以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並做出選擇,至於道德問題,我認為是你的就勇敢去爭取,沒有道德問題存在。


只是轉身的理由,要漂亮點。小孩是不錯且老闆沒辦法講話的理由,自己要好好想想。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職已1年3個月),
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我已有離職打算,
原本打算產假後即離職(產假56天),

不過眾多朋友勸我,
併同請完育嬰假再走人。

經查育嬰假期間尚可領6成薪(政府補助),
且原本要繳交的勞保費(8成),
變成是政府補助繳納(資方免繳),
我僅要繳納2成保費,
聽起來資方似乎不會有所損失。
想到的大概是公司必須保留一個職缺。
(不過依我們公司的性質,什麼職缺並不重要,
因為若有案子,就是看手上多少人力當分母配下去做而已,
雖然常常同事都是處於分身乏術加班的情況)。

想問問版上的朋友,
身邊是否有同事,
是請完產假+育嬰假即離職的?
(不論是資遣或者自行離職)

這樣子作法妥適嗎?


可以啊!!!
校長都可以請病假200多天,請完辦退休
月薪月退俸一毛不少!!
當然請阿
職場上一堆剛懷孕就*被離職*的人還請不到
育嬰假的六成薪全由勞保給付,所以請育嬰假不會對公司造成成本支出,
建議是請育嬰假的時候跟老闆說明放完就要離職(或許公司會請你先寫離職單,日期押在育嬰假結束之後),讓公司可以立刻補人,不需要等你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職已1年3個月),
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我已有離職打算,
原本打算產假後即離職(產假56天),

不過眾多朋友勸我,
併同請完育嬰假再走人。
...(恕刪)


台灣需要更多的小孩 所以還ok

記的請產假時告知 "請完育嬰假後會離職就好"
我覺得觀感最差的是一請完產假就離職,畢竟這兩個月的薪水公司要負擔,而且懷孕九個多月的工作到後期一定會有些限制或是不便,好不容易大家同事累一點幫忙撐過來了,想說可以恢復正常的工作,結果老娘拍拍屁股說不幹了。當然一切合法,也都是應該的權利,但是老實說,觀感真的不好,不論是同事或是老闆。

同一個職場,大家如果有心一起合作打拼十幾年,那自然不會計較那一兩個月,但是如果任職沒多久,馬上生完又走人,那同事跟老闆也只能覺的很無奈。

當然樓主有自己的人生規劃,倒也不用太在意其他人的意見,畢竟真實工作如何外人也不知道。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職...(恕刪)


全力支持樓主

當然是請完假再走

不用不好意思

麵包 真的很重要

espirit42 wrote:
就是有你們這些人 才會讓大家覺得真的不要請女生 真的很難用 ...(恕刪)


+1....

有些女生每個月都請生理假,不扣薪病假3天每年必定用光,再來是家庭照顧假....

不必老闆,主管、男同事就看你很難過了....
政府給勞工福利,這些福利大多壓在資方身上,公司不大,連3個女生生小孩,一個男生也要請育嬰假,這樣就四個人消失,真不知道公司剩下的人要怎麼過生活?我們很長一段時間,大概都過9點才回家,我們的工作不是生產線作業員,可以獨立作業大約要兩年經驗,這育嬰假的制度狠狠打在我們這些「同事」身上,老闆是守法的人,這些職缺已經超過公司10%的人力,也沒辦法補充人力,搞到撐不下去的人,也只好遞出辭呈,離開這個過勞的工作!

簡直是一個惡性循環的開始,就是告訴公司老闆及主管,以後女生就不要再用了,尤其是需要花時間培養的職務!決不聘用育齡女生!

連一些女生都看不下去,私下閒聊,何不就直接找人墊上職缺,免得留下的同事需承受約8個多個月的「過勞」生活,育嬰假同事回來與否真是誰知道?如果真的回來,也只能看當時有甚麼職缺,如果不適合,那也沒辦法了,例如內業人員可能要改作外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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