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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申請建議[感謝網友的建言, 大致抵定]

樓主你說真的嗎?

你之前換幾個工作,還是這家10年的是你第一份?

真的可以談到可以去新公司上班,然後不用講報到日期的?

這麼爽歪歪
要看有沒有保證14個約的規定,不然在發年終前離職,變數很大。
看到樓主後來回覆了

不要有妄想症,除非你們有離職後不可做同性質工作的約定

2月底報到,就照勞基法保險一點最慢1月中提吧,除非你能凹新公司說3月底報到,那你領完年終再提也沒關係
現在嘛就要有沒有年終領的心理準備
midnightages wrote:
早走早穩定,沒有任何...(恕刪)

"保留工作職缺,
但是保留2~3個月?" 


人算不如天算 





jeremy0412 wrote:
離職申請建議在目前...(恕刪)



會不會到時候新公司 你做不習慣?

還是覺得舊的最好?

老實說在同一間十年 應該有工作倦怠症

我上一個工作五年 休息一年才出發

工作倦怠症才消失
以台灣公司的慣性, 若你在他發獎金前提

他可以扣下獎金不給你的!

所以最安穩的就是獎金入袋後才提離職

但是就是得更晚才能報到, 能否撐到這麼晚報到只有你跟新公司才知道...
jeremy0412 wrote:
離職申請建議
在目前公司已工作10年 , 最近有找到相關喜歡的工作
也已經答覆對方會過去上班 , 但未敲定報到時間
今天是11/23 , 因為已經近年底
希望能夠領完年終獎金(1-2個月)再走
大概看了一下勞基法規定 : 年資滿3年以上須1個月前告知
看起來比較保險的作法是1月中再提比較剛好
2月中剛好一個月離職
請問有無先進可以給建議 !!
感謝

36計走為上策阿
能走不走
難保沒有後禍
不領年終走得漂亮
領完才通知離職
當心這一個月被搞
拿到年終再提離職比較穩

不過如果新工作真的不錯

就算沒年終也沒差吧

jeremy0412 wrote:
離職申請建議在目前...(恕刪)


年初真的是離職潮
不過這時申請會蠻尷尬的就是
我們公司有待蠻久的老員工,也是過年前快領年終時提離職,因為家庭因素,但她可以留到過年後有新人交接完,卻被公司叫她直接走,年終沒領到,因為領年終那天沒在職!妳可以先問新公司是否能等妳過完年後到職,因為舊公司需要有人替補妳的缺,交接也需要一段時間,我覺得這也是一種責任感,新公司也許會願意等,如果不願意,我覺得喜歡的工作會做的比較開心比較長久,錢在賺就有⋯應該是這樣說,就看妳自己怎麼取捨!小小意見喔!🙂
jeremy0412 wrote:
離職申請建議

在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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