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umi wrote:
那就笑吧。請大聲點。
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二分法,
你,不是這邊的人,就一定是那邊的人;
最近我們的社會教我們『對立』,也教我們鼓譟、看熱鬧愈荒謬愈好看。
解決問題,不是只有集結鄉民大聲喊冤這一種方法。
這個世界很多事情很不公平,
很多事情,原本是你對的,你擁有絕對的贏面,
但就是因為處理不當而贏面變輸面。
懂的人就懂,
不懂的人,多跌幾次就懂了。(恕刪)
我真的笑很大聲,可惜你聽不到
一個出社會的上班族,失業後
有可能去po文章誣陷舊公司嗎?
找工作都來不及了還有閒功夫做這些事
更何況還可能被告又賠錢
肯定就是受委屈了
討不回公道上來出口氣
討回來就對了,支持版主
PS:這個分類叫職場甘苦談
不能po是要po啥,你是怕事情越鬧越大吧~~哈哈
majumi wrote:
就笑吧。請大聲點。
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二分法,
你,不是這邊的人,就一定是那邊的人;
最近我們的社會教我們『對立』,也教我們鼓譟、看熱鬧愈荒謬愈好看。
解決問題,不是只有集結鄉民大聲喊冤這一種方法。
這個世界很多事情很不公平,
很多事情,原本是你對的,你擁有絕對的贏面,
但就是因為處理不當而贏面變輸面。
懂的人就懂,
不懂的人,多跌幾次就懂了。
論壇功用不就是分享這些事給大家知道的嗎??
我註冊01,12年了,也很少看到有人po自己遭遇,而po出自己名字的~
何況對方公司已上來備份了,上信是大到查不出此員工嗎???何需鄉民要求po文者正名呢?
不公布自己姓名是在網路上保護自己的一個方式~
比方公布阿扁狀況那面包師傅不就太高調才被查水錶嗎?
po文者除了分享自己遭遇外也是想看看有沒有鄉民有更好的建議~
如果po文者陳述是事實~那依這件事而言,會有什麼處理不當而導致贏面變輸面的狀況發生呢??
勞工局也不會因為樓主po文而讓公司勝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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