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老闆辦事 因公受傷這可是認定為職災喔職災處理公司要負全責的受傷期間公司要照付薪水到你康復出院 若公司不想讓你工作 那就得依法資遣你~先跟老闆溝通看看 講不通那就上勞工局申請調解~~只要認定職災 老闆難以脫責的
基本上上班途中去幫老闆辦事發生意外確定是可以申請職災理賠,這點無庸置疑,至於老闆要另外找人這件事就2個方案提供參考,詳情可以請教勞動部相關單位。一是老闆願意支付資遣費,甚至優於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的話,你就可以考慮一下。二是你真的很喜歡這份工作或這家公司,即使老闆願意支付優於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你仍不願離開,那就只好向勞動部提出申訴,由勞動部介入協調,當然啦!如果你們公司規模不大的話應該是不用勞動部出馬啦!大概就是各縣市地方政府的勞工局出面協調就是了,以上參考。
she85245 wrote:最近上班途中因幫老...(恕刪) 之前在下班途中也車禍過,休養半個多月。首先,休養期限,工資必須照給,這是勞基法規定。然後記得申請留職停薪。再來,復職後,沒有你的位子,請RUN資遺你,記得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離職原因要小心,別被勾到"不能勝任工作",這會影響到你日後就職。可以請的輔助去勞工局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