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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周休二例」執政黨在堅持甚麼? -- 2016.10.04 update

我可不認為一例一休和二例假對勞工沒有什麼差別,雖然兩種模式的工時都是40小時,但是變形工時可不是沒有體會過的人能理解的,個人比較偏向二例假,刪掉的7天對我來說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要兩例假!!
有一點替你更正一下

現在的一例一休比國民黨的版本還爛

首先 一例一休會被提出是因為民進黨是一開始已經答應勞團要多放那七天,造成資方跳腳,故提一例一休來安輔資方.當初的盤算是國定假日(19天)碰到星期六(休息日)是不補假的.用這個來安輔,沒想到資方還是不接受,才變成現在的一例一休+12天國定假日

所以民進黨的版本比國民黨還爛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恕刪)
有一首歌送給你

變變變 時代正在改變

A 好像是阿扁的競選歌曲
Monson1974 wrote:
每月最高加班上限60...(恕刪)

Monson1974 wrote:
每月最高加班上限60...(恕刪)
一例一休才是最好的方式啦,如果大家都二例,強迫休假,有些做工程的人想多賺些(算天的)那也得停工喔,否則就違法了,顧主反而會被罰喔,一例一休就比較有彈性啊,有捐失什麼嗎?

詹姆小天 wrote:
一例一休才是最好的方式啦,如果大家都二例,強迫休假,有些做工程的人想多賺些(算天的)那

也得停工喔,否則就違法了,顧主反而會被罰喔,一例一休就比較有彈性啊,有捐失什麼嗎?(恕刪)


可以去領打工費了

新規定!勞工例假上班可拿雙倍薪 7日內再享1天補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07/447976.htm
coinn wrote:
這就是大部分職場的狀況,很多人星期六日常常都要加班,為什麼要加班,因為星期六日加班對老闆來說成本低
所以對很多人來說1例1休跟2例才是真議題,例假日除非緊急特殊狀況,老闆才能叫員工出來上班,
這樣勞工才能有真正的周休2日
而且加班費是貨真價實的2倍,不是那種1+1的加班費

這才是重點啊!
當休假日的加班費(前8小時)是貨真價實的2倍
(而且是用[月薪/21.75]來算,會比用[月薪/30]來算更高)
除非真的是很緊急,老闆才會想付高額加班費叫員工假日來加班

現在為什麼會吵1例1休還是2例
就是因為休假日加班的費用實在太低廉了

現在只是沒人(指立委或勞動部官員)把制度計薪日的議題拋出
如果制度計薪日改成21.75日的議題拿出來討論
保證這些老闆們已經顧不得要1例1休還是2例
全部把焦點改成制度計薪日這個議題
因為假日加班8小時要付出的成本會是現在的2.758倍
(假設月薪3萬元的勞工,假日加班費用會從1000元變成2758元)
就算成功把1例1休拍板定案,老闆也沒興趣叫員工假日來上班了
絕對要2例假

別給騙了

顧主如要勞工假日上班

請付高額加班費

或是補足人力來輪班

一例一休是給顧主開後門

如果不實施周休二日

雇主讓員工每天上6小時再搭配責任制

等同領相同薪水卻上六天班
y大,好樣的,論述清楚,條理清淅,給你按個讚


yagami7215 wrote:
所以說只是分配問題...(恕刪)

勞工確實不在乎工時分配的問題,因為工時分配的主導權並不在勞工手裡。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蝦米爸爸 wrote:
這才是重點啊!當休...
現在只是沒人(指立委或勞動部官員)把制度計薪日的議題拋出
如果制度計薪日改成21.75日的議題拿出來討論
保證這些老闆們已經顧不得要1例1休還是2例
全部把焦點改成制度計薪日這個議題
因為假日加班8小時要付出的成本會是現在的2.758倍
...
(恕刪)


幫推

說得好~
國際上一般通行的制度是計薪日21.75日
我們小人民也都該知道"原來台灣沒有跟上國際潮流的制度."
建議勞團去提出來.
希望新政府快去溝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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