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0861 wrote:沒錯...或許就是...因為失業補助金,可以領六個月,我卻只領過一個月(恕刪) 你知道還有一個叫做"提前就業獎勵金嗎?" ...在新工作做滿三個月, 拿新工作的在職證明去勞工局可以申請剩下的失業救濟金的50%!!
robert0861 wrote:各位有人曾經到職一...(恕刪) 我最近才幹了一次這種事……因為我是個糊塗蛋,不適合出錯就會賠身家的工作類型。(當然我這行為不可長就是了)不過我倒是認為一件事…現在應徵面試模式好像沒什麼效率…若是能改成先面談 → 低薪實習試做1~7日 → 雙方覺得OK再正式簽約這種的方式,比較能提高媒合的精準度。不然面試有時對工作內容一無所知,等上班實作了,才發現有屬性上的不搭,其實對勞資方來說都是在浪費時間。
zd5540 wrote:沒人交接給你?有的...(恕刪) 看我這麼"卒仔"的樣子,像是會唬爛的人嗎......我也好希望我是個超會唬爛的人這樣子就能很順的唬爛老闆,我這麼做就是對的....說實在的我也不知怎麼會面試過,可能是缺人吧(這個人下星期就走了)交接給我的人,只說待久了很無聊,想走....nice_lego wrote:我最近才幹了一次這種...(恕刪) 蠻讚成您的想法,不過也要立法才行(勞基法),不過這個社會,要這麼做...很難c9206010 wrote:因為搞走你他才可以叫...(恕刪) 您突破微弱的盲點..給您
robert0861 wrote:各位有人曾經到職一天...(恕刪) 「但變得要扛責任,也不知這個工作到底能做多久下去」怕扛責任?都自稱大叔,怕扛責任?職場什麼時候變這副模樣啦?訝異之外還是訝異呀!不願負責任,然後抱怨工作難找、職場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