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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國定假日確定回來了,有幾家企業真的會放呢?

後面.勞工應該要爭取

加班費確實能按照勞基法 給予勞工

而不是被不遵守法律的 資方 黑掉 或用其他方式 搓掉..

企業會自己找出口,人才也是

需要勞動力的企業都出走啦,哪裡勞動力便宜就往哪裡去

人才也是,不喜歡台灣的企業就努力考公務人員或進外商,
能力更好的就出國工作

政府沒先創造好投資環境,
中大型企業和外商相信會加速外流,
小型沒競爭力的企業就是加速淘汰...

自己想想什麼才是對台灣好,什麼才是對自己好的吧!



教師節~
有人 只放假不紀念
當然要有人 只紀念不放假啊!

很意外嗎?
不會放
老闆會說 給你補休
但是又不會準你休
直到期限過了 也不給你加班費
我之前的公司就是這樣
乾脆辭職好了~不幹的最大~管老闆要放幾天~自己放自己~不過千萬不要去領失業補助~也不要說自己非自願離職唷~
外商早就七日照放彈性假也不補,本公司也跟進,老闆認為,多休假才會有消費,有消費經濟才會提升,公司才會賺錢(非服務業),底下的人因為需要消費(錢)也會更認真工作。

其實大家格局要放大些,不要覺得自己多七天假好像做壞事的小孩般,你們的薪水又不是企業老闆在養的,反而是消費者在養你們,沒有消費,哪來飯吃

很多企業其實一直有在放呀
尤其是科技業..
十幾年前這些國定假日被取消時(隔周休二日實行)
很多公司因為本來就實施周休二日
所以都將這些假日轉成彈性假
就跟特休一樣的性質
從出社會以來待過四間公司, 都有七天彈性價..
現在這些假恢復了
對這些員工而言不見得比較好..因為本來可以自己安排的假..
現在都變成人擠人的連假了...

老線 wrote:
公務人員第四年起就有14日特休,
勞工要到第五年起才有14日,
公務人員第七年起就有21天特休,
勞工要有21天特休則要工作的第十八年才有,
公務人員第十年起就有28天特休,
勞工要有28天特休則要工作的第二十五年才有,...(恕刪)


別忘了還有 5天有薪事假,跟28天有薪病假

shermingchang wrote:
別忘了還有 5天有...(恕刪)

老的不說..請了這種假年底考核第一個抓你當掉.....
我最主要的意思..原本週休2日的其實這7天不也根本放不到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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