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7874639 wrote:
上班時,需要將私人手機交給公司人員,下班後才歸還
在我表明無法配合時,接洽人員瞬間變臉
直接開門,請我走人。。。
這種要求是合理的嗎?
這種要求有沒有違法?(恕刪)
第一這完全合法
且他還特別在面試時告知
完全沒有問題
既然你不能配合
那頂多不做
這一點並不算是甚麼問題
只是你個人需求配合無法配合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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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874639 wrote:
上班時,需要將私人手機交給公司人員,下班後才歸還
在我表明無法配合時,接洽人員瞬間變臉
直接開門,請我走人。。。
這種要求是合理的嗎?
這種要求有沒有違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