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雷固 wrote:
大家講那麼多見解了...(恕刪)
要是真的po到網路 你應該第一個會被告"公然侮辱", 並且可能要罰很重的罰金 甚至被關
如果我遇到公司是責任制?! 事情告一段落就下班了,
除非要看有沒有很急的事情(例如: 明天要開會 要跟客戶報告....) ,
這種攸關公司生命形象的情況才會加班,
如果問我 事後有沒有跟公司要加班費?
沒有! 因為在我的工作範圍內 應該完成的
現在科技業哪家不是責任制? 如果你是因為責任制而離開這家公司
那代表你經不起考驗, 我不是資方
但是員工如果沒辦法保證可以把事情在時間內做完
就是員工能力不足
如果我事情做完了 或者告一段落了, 我是直接就走人了
根本不需要為了加班好看而拖時間在那邊耗
現在的工作 沒有什麼是輕鬆的, 有時候也遇過要準備下班了
臨時被交辦業務, 就看自己奇模子好不好了
重點是對於工作的態度 不是什麼都擺明著這個要加班費 那個不要責任制
在人力嚴重缺少的年代, 大家就像熱鍋上的螞蟻
既然如此 要吧就好好努力找一份人人稱羨的工作
如果覺得自己沒能力 無法突破瓶頸 那就好好把事情做好
至少對得起自己的薪水 就好了
整天看本版一堆人抱怨工作 真的是辛苦大家了
現在當然不像以前, 老一輩的 只要辛苦工作 , 就可以養活一家人
現在很難了
只能期待國定假日可以多一點 好彌補一下每天長時間的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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