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現在非合法去抗議感覺有些不妥,但樂見未來UBER合法搭過UBER就回不去小黃了,除非所在地沒有車可叫小黃就如同樓上其他人所言素質普遍差,為了搶客神切入還在你面前吵架在九份違規被開罰單就惡意當路隊長龜速製造交通混亂實在有夠糟糕到不熟悉的地區司機給你繞路你也只能電電,UBER還能申訴退費另外,UBER能隨時提供其他人車輛位置和路線,相較起來安全多了
感覺uber的爭議一邊是政府法規,一邊是消費者利益。一邊說不合法就不應該存在,一邊說又便宜司機素質又好,不過政府法規跟消費者利益不該站在對立面吧,如果對uber有疑慮,應該就安全,保險,責任等有疑慮的方面立法規範。不然等到真的把uber趕出台灣,讓計程車獨佔市場,對消費者真的有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