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300秒 wrote:
外國沒人要當公務員 ...(恕刪)
之前做過一個上班12小時
實際上班13個小時以上
中間沒休息時間(吃完飯就要繼續忙)
一個月薪水26k,4天假(完全無視勞基法)
上班提早半小時到公司整理環境
下班打完卡要等會計結帳完才能離開
等的時候手也不能停,繼續補貨(根本沒這麼多東西好補,但就是要裝忙)
上班內容很簡單,就是做店員把新貨上架,整理,清潔架上的商品
但是老闆規定
賣掉一個補一個
賣掉兩個補兩個
生意又不算太差
所以平日晚上幾乎是補不完的貨(但白天要找事情裝忙)
店內物品不能幫客人做介紹
要客人自己查清楚在來買
店員只負責帶客人去選東西
店內物品為了要讓客人每次上門都要有驚喜感
所以架上的物品每天換到不同位子
老闆經常找員工教導如何跟客人推銷商品(但又規定不能跟客人介紹商品)
經常一講就一個小時
要是當時沒有其他同事幫忙補貨就慘了
教完就去巡賣場,看到架上東西少了沒補又要被找去唸(明明就是被他拖住沒辦法做事)
以上這些就算了
重點是我在這家店看不到未來
上面缺了一個領班的位子
老闆要找員工升一個上去
照常理來說是讓一個做得好又資深升上去
公司裡面有兩個前輩我覺得做得很好了又待超過5年
但是老闆最後讓一個做沒三個月還會摸魚的新人上去
原因是他字寫得漂亮……
當下覺得這份工作待下去不會有任何前途可言(因為我字寫得醜

一個月後就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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