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4 保全及警衛人員
從事巡邏或監控場所,以保護財物免於被竊或避免公物遭破壞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巡邏場所,以防止及察覺未經許可進入之人員。
(2)監控入口並授權員工及訪客之出入,檢查證件及發給安全通行證。
(3)保護財物免於被竊或避免公物遭破壞,並執行場所制定之規範。
(4)警報之處置,查明騷動原因並適時聯繫上司、警察或消防人員。
(5)運送現金與貴重物品。
5409 其他保安服務工作人員
從事5401 至5404 細類以外保安服務工作之人員,如游泳池之救生員。
不包括:
․公寓及大廈管理員應歸入5151 細類「建築物管理員」。
․巡邏場所安全之警衛應歸入5404 細類「保全及警衛人員」。
5151 建築物管理員
從事公寓、大廈、教堂及其他建築物照管之人員,有時亦從事監督其他作業人員及承包人員之工作。
工作內容包括:
(1)監督清潔、家事服務及建築物維護人員與承包人員之工作;有時亦從事建築物內部之清潔或簡單維修等工作。
(2)規範住戶及訪客有關喧鬧與濫用公共設施等行為;有時亦巡視建築物,以確保相關設施之正常運作。
(3)幫住戶代收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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