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逼啾~該逼啾~ wrote:
今日的蘋果日報新聞...(恕刪)
~rocky~ wrote:
A4紙???
還在扯變造...
計程車也是有出事才會被查出
但被警察抓到之前 依然可以趴趴走繼續犯案
UBER經回報 即刻停權 不會再有人被害
一堆沒營登也在開了 連變造都不用 不更方便
經政府單位認證的營登都能出包 殺人犯"合法"開14年 他不去換照根本沒人發現
我在上一篇也講了,「UBER有審驗制度我很認同」,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所以我所謂「變造」一事為何你會解讀我是在指責UBER?我不是也說了,UBER很難向警政單位事後再查驗良民證真偽,這是制度面問題!
但若良民證UBER用網路登記也可以,等於是開方便之門把關不嚴,所以你所謂「即使網路登記也要去驗車」是何意我不明白才會打問號!
計程車司機犯法當然有,但這篇主題是探討UBER審驗制度,自然是針對UBER審驗制度有無缺失探討!
我有點好奇,上次假UBER事件,真UBER司機沒載到人,沒當場打電話給乘客嗎?像我們跑機場接送也發生好幾次到現場沒看到人,但第一時間打電話馬上發現客人搭錯車。(不過我們這是屬於烏龍事件)
黃日重 wrote:
的確!變造防不勝防,UBER在能力範圍內能作的都作了!同樣出問題計程車是政府審查單位會被指責,UBER出問題是UBER公司本身會被指責審查如同虛設,這點你們倒是比較吃虧!
不懂哪裡比較吃虧
黃日重 wrote:
我有點好奇,上次假UBER事件,真UBER司機沒載到人,沒當場打電話給乘客嗎?像我們跑機場接送也發生好幾次到現場沒看到人,但第一時間打電話馬上發現客人搭錯車。(不過我們這是屬於烏龍事件)
因為取消行程就看不到手機號碼了
UBER很重視隱私
現在新功能 直接使用室內代表號 此號碼只能自動轉接該行程的乘客
雙方連手機號碼都不會知道
女性就更不用擔心會被騷擾了
另外最近法院也還給UBER公道 判腦殘交通部敗訴了
之前我就分析一堆論點證明交通部這種腦殘判斷與亂開罰
上法院一定站不住腳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
要是UBER要求索賠 可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勒
之前一堆只會拿被開罰的新聞說UBER違法的人 現在臉應該非常腫

~rocky~ wrote:
之前一堆只會拿被開罰的新聞說UBER違法的人 現在臉應該非常腫
法官是說公路總局的罰單記載不符法定規定,勒令Uber停業範圍不明確,並非說UBER合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罰單記載不符法定規定,只有時間沒有確切地點,自屬違法;勒令停業範圍太廣,範圍不明確,其他的資料處理服務業、第三方支付業,是否都停業?昨(9)日判決Uber勝訴,撤銷230萬元罰單及勒令停業命令。本案可上訴。
https://tw.news.yahoo.com/uber%E5%91%8A%E8%B4%8F%E5%85%AC%E8%B7%AF%E5%B1%80-%E6%92%A4%E5%81%9C%E6%A5%AD%E5%91%BD%E4%BB%A4-215006131--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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