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jtseng wrote:現在道行更高了,已...(恕刪) +1,我就被這樣電過。老闆叫我接一份惡意擺爛而且沒交接的專案,咬著牙苦撐一個月之後,我自己就提離職了。這時我年資已經12年了。不過離職後一個禮拜,就接到前公司的電話,表示專案沒人可以維持,聽到這事情心裡頗為高興,前公司希望我回去主持專案,可是有這樣被婊的經驗,誰還會回去啊?
總管理處的工作就是總務,就像日劇裡的庶務2科。不能說沒有專業能力,只能說換了公司就成了菜鳥-最菜的。只有靠親友介紹會好一點,靠獵人頭或人力銀行不可能體現出價值,這是一份需要時間累積的工作。建議:先取得總幹事,消防管理人.證照照,找個社區先窩著。了解這份工作要作什麼,待熟悉之後再應徵豪宅的總幹事這樣的話薪水可到45000左右,再高也是有的就要看有沒有開缺了。跟以往工作的差別在於,在公司以前每一個遇到的人都是同事,當總幹事在社區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是老闆,包括保全清潔。只要能懂得作"人"的道理,應該能勝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