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1974 wrote:開公司也可以違法阿只要有類似文章出現有隻動物就會出來酸勞工幫違法資方說話從來沒有雙重標準過...(恕刪) 在網路說話這樣人身攻擊不會讓你變的比較高級....也不會讓你變的比較英雄....關於自己什麼都要求公平,那請先看看自己是否對人公平過....?明鏡 wrote:坦白說小吃店誠實報...(恕刪) 店面做生意稅應該很難跑掉,頂多登記免開發票....騎樓與夜市就真的逃稅嚴重了....尤其是夜市....有些生意真的是好到不行.....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我看完這棟樓後才發現...(恕刪) 做過小吃店老闆你就知道了,大部份的小店都只能賺一點點生活費,去那兒打工,想賺到公司或工廠給的薪水或更高是非常難的,多做會多得,但會累到有快死掉的感覺,生意好到令人忌妒的店,不管給多高薪水,裡面員工絕對都忙到快死掉了,高薪也不會爽!大型的生意好的或許有機會讓員工得到勞基法的保障,一間小店就算生意再好,想要符合勞基法,登天去吧!人家只是混口飯吃罷了!會去做的也只不過是渡小月而已。
湯瑪斯 wrote:不管他開110 還是...(恕刪) 今天你如果看到他生意有多好你就不會這樣說了平常非假日都要排隊了更何況假日如果說他生意不夠好,一天賣沒多少碗那他請人幹什麼?沒事多增加自己成本而已老闆跟老闆娘就可以COVER一切了,何必請人呢?今天就是他生意非常好才提出來討論
ModelASF wrote:今天你如果看到他生意...(恕刪) 生意好不代表賺的多,就如我說的利潤不高,問我為什麼知道,因為我家就是開賣肉圓的小吃店。如果肉圓是跟人批的,利潤可能連1/3都不到,如果是自己做的肉圓,成本低,但是花費的人工高。我家以前肉圓賣得不錯啊,一天也只有兩百份左右,算算看阿,200份肉圓一份利潤20元,一天下來才四千元利潤,幾個人顧店? 2~3個人。 能有多賺?反過來看,能用時薪110元請到員工,為什麼要用115元?他貼出110元時薪,就被撕走2~3張,為什麼? 因為這份工作就只值這個薪水,所以有人要做。為什麼有人要做,因為這些人可能沒有一技之長,或者是工作找不到,想暫時餬口飯吃,就這麼簡單。如果你硬要說這間肉圓店是血汗工廠,我很不認同。他如果是用這個薪水聘請你,但是事後變相增加工作量或工作時數,甚至剝奪勞工權利,這才叫血汗工廠,想想看,高薪10萬聘請你,但是上班在公司12個小時,下班回家還要繼續處理做不完的工作,一天只睡3~4小時,這才叫血汗工廠
所以我從頭至尾沒講過小吃店很好賺只是單純就法令面來說原po的圖確實違法了啊許多小吃店......開立發票???投保勞健保???違法使用外勞???我只想知道~~這些講是小生意的人~~如果你的親戚去人家的小吃店打工上下班途中或工作途中出事了稍微有點法律素養又得理不饒人的人會怎做~~~有人能告訴我嗎現在你們都講成本觀念~~等到事情發生在去打工的親人身上時~是找雇主算帳還是摸摸鼻子自己認了我還是不認同那些講人家血汗公司或血汗老闆的人~~現在對象換成小吃攤說法就變的合理化了--->實在不合邏輯再次強調~~我沒講過小吃店好做或者可以賺大錢話說回來~~自己開公司或工廠的就好賺???開公司不會賠錢??少騙人了~貸款壓力大的跟什麼一樣只是沒想到標準不一啊純理性討論~~要情緒化的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