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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前發現懷孕該怎麼辦


沈幸人 wrote:
最近剛找到工作在面試...(恕刪)

育嬰假請到12月31日那我還是建議你回原公司
生完再請育嬰假會比較好(雖然對原公司不是很好但是這樣比較不會造成問題)
我們公司就有生完第一個沒請育嬰假
但是生完第二個請完產假
直接請第一個的育嬰假再續請第二個的育嬰假(連續一年都有薪資津貼)
也有請完育嬰假回來帶個大肚子上班2個月再請產假又請育嬰假的
建議回原公司。

而且回去第一天就跟主管告知預產期。

讓公司能應變。

妳育嬰假期間依然是該公司員工享勞保。

如果報到前不能懷孕,請問大家覺得要到職多久才能懷孕呢?一個月?二個月?一年?要多久你們才能忍受一個同事請育嬰假帶來的不便?沒想過這個不便是老闆造成的嗎?


lzx wrote:
這就是老闆利用良心來對員工施壓.
每個員工做自己份內的事.
如果有人請假或缺工怎麼會是由員工扛.
人力的分配是老闆的責任,不是少人就分攤給所有人.
如果老闆有良心,平時應該就備有120%的人力,多出的20%就是應付不時之需.
可是台灣普遍的老闆都只備有80%的人力,想當然一旦有人請假缺勤就得讓其他人擔.

所以有良心的員工會養出沒良心的老闆,反之亦然.
工作就是工作,別拿良心道德來亂施壓.
做好份內的事就是好員工....(恕刪)




有些人更好笑,面對這種傷害勞工的問題,還會問:你要是老闆你會怎麼做?
問題是你是老闆嗎?老闆開賓士包小三,你個員工還在幫他壓榨同事,替老闆擔心錢不夠用,人家老闆手上一塊錶就抵你好幾年的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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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生病受傷的人如果必須請一個月的假,都該自行離職,有『良心』的話就不要帶給同事和老闆困擾,要知道你不在的時候,帶給其他人多少不便

年假也不可以請,你請年假時也是同事分攤你的工作,好意思不工作領錢嗎?
啊?可以忍同事請年假,因為你也想請,但是不能忍同事請產假,因為沒機會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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