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轉服下部隊後莫名奇妙的接了營作戰士;不過我倒也自由,扣掉一週一次的週三外宿假,其餘時間在部隊裡睡覺的時間也不多,大都在外頭洽公或是偶爾抓個逃兵;不過那是民國83年時的事了,連行政士轉服後應該會到學校受訓吧。
jackalsos2046 wrote:這社會太多人太偏激了,我認為如果你沒有參與改革,就沒有資格批評!正所謂文官貪財不怕死,武官怕死又貪財。這就是現今社會的寫照不是嗎?投機圖個溫飽又是什麼大奸大惡之事嗎?義務役士官要到役期快結束前三個月才能簽,慶幸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思考。在這裡非常感謝各位前輩回我的文,也希望能有更多人給我意見。 投機圖溫飽並沒有錯希望你在這個位置上不要作假帳作黑帳,就算長官威脅你也無所畏懼那我很支持你,國軍需要你這種人最後如果你確定可以佔的住這個爽缺的話...那你就簽吧反正你有家業退伍出社會也沒差
先撇開職務調動不談,若真像你所說還滿習慣軍中生活,那就簽吧~!如果真的有規劃好目標,再加上存得住錢,簽志願役不是什麼壞事,現在24歲,一簽期滿退伍也才28歲,雖沒工作經驗但是你最起碼有筆存款,可以讓你試個一年半載沒問題,軍中生活有人適應,有人不適應,不必太在意別人說什麼自由無價那類的話,有適合、有想要、有目標最重要;我下部隊後原本想簽志願役只是自己本身無法適應軍中的文化(單位的文化則要看主官跟同儕),就沒簽,否則在那個單位、駐地、薪資都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