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1966 wrote:年輕人不要急著用這招...(恕刪) 一般公司不會無聊沒事亂開缺,真的要先想想自己為什麼沒過適用期,如果真的像你說的發呆2個月,那被"釋出"也是正常的。很多公司,學習、工作都是自己去找來學,找來做的,等主管跟你說要做什麼,你就失去很多表現的機會了。
HTC0517 wrote:很多公司,學習、工作都是自己去找來學,找來做的,等主管跟你說要做什麼,你就失去很多表現的機會了 也是啦有些主管很散仙不懂的分派工作任務什麼都要下面的去問也不會想要帶領下屬遇到這種的真的自己要上進點不然被怎樣弄死的都不知道
charleskcl wrote:你怎麼不說美國請你來...(恕刪) 在附近的不會給, 有要坐飛機的會給,還會派司機接送住五星飯店, 吃飯. 話說那種工作不會有試用期.所以跟這裡討論的有甚麼關西, 有試用期的就是甚麼都沒有.
一般財務正常的公司為何要省下這些錢.就算是不適任要人走也是要付資遣費的.1.資遣並不是只開那張單子這麼簡單,去看看資淺條件的那五項還是六項,更重要的是企業要像勞工局報備.2.上市公司形象問題,面子問題,股價問題.3.外勞名額會被砍(已沒任何工作機會可安排,還要那麼多外勞?)這是重點.
nobodyaj wrote:之前公司面試新人,有幾位是很明顯不想要被錄取的。想要老闆簽一張,不錄取的證明書之類的。還年輕時這麼喜歡非自願離職那個六個月輔助,經歷有空白以後工作只會越來越難找。因為審核工作的人,會看你的工作資歷。工作經歷老是斷斷續續,公司都待不滿一年,中間又間隔很久的。之後連頭履歷,我想連面試通知的機會都沒有。 我有個客戶參加政府舉辦的就業博覽會,回來後公司門口都有一些等著請老闆蓋不錄取印章的,擺明就是要領失業救濟金。
大大~失業給付不是一輩子只能申請兩次喔我已經申請第三次了~正確的說若申請失業給付是有其限制沒錯~如:我今天1/1失業~1/4申請失業給付~申請15天內沒找到工作~各區的就服站就會送審到勞工局(一般都會過)若你1/21找到工作~可以再領提早就業津貼~若很不幸的6/30被裁員也可以繼續領~最多可領六個月~投保滿兩年~若又很不幸被資遣~又可以繼續領六個月~這部分是不會影響到新制的勞退~若需要更詳細資料可以去問就服站的人員~以上是個人實際經驗~請參考~michael1966 wrote:年輕人不要急著用這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