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有時候不太會管這個多半是高階的管理部門搞的我們之前一個行政協理就是只會報告說今年又替公司降低多少營運成本不會講得很清楚是哪裡榨出來的老闆只要看有省到就好之前toyota煞車事件就是, 可憐的豐田長子還要出來道歉,他們家族現在持股才3~5%大部分經營決定都是專業經理人作的專業經理人上台半年就要搞出績效 最快就是cost down東砍西砍 一定會出事情目前公司老闆自己管,比較願意作長期投資~ 想要開發的項目燒錢燒個3~5年也ok專業經理人2~3年沒績效就差不多要掰掰了突然想到目前政治官場好像也是這樣...你能說他們短視近利嗎? 也是被逼的
Irain2046 wrote:特休沒休完本來就應該...(恕刪) 法規本來就有訂定,請參考勞基法細項第24條,第三款:第 24 條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第五條之規定。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請特休的重點是要員工自已本身要「提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可歸咎於勞工導致應休未休,則雇主可不轉發工資,反之則需轉發工資給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