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八月 wrote:
今天信件寄到公司 非本人是否可拆 其實在法律上很模糊
試問如果今天和廠商接洽人是小如而廠商一般寄信都是寫小如的名字阿 這樣該如何?
再者本人私人信件及物品本來就不該寄到公司代收 這樣應該是正常的職場知識吧(除非公司不在意)
的確
我們寄給往來公司的信
並不會特別標識公司用或私人用
不知道樓主公司怎麼處理

chie7577 wrote:
我只是裡面的一個小員...(恕刪)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1. 公司可不可以拆...(恕刪)
u82232016 wrote:
我不會讓私人的東西寄...(恕刪)
power1912 wrote:
這是兩碼子事吧~
...(恕刪)
CWC20030205 wrote:
問個衍申的問題
如...(恕刪)
懶人國 wrote:
合就繼續做
不合意就...(恕刪)
小書書 wrote:
以前在賣場打工遇到一...(恕刪)
han172189 wrote:
你有證據嗎?
在法...(恕刪)
thunderbird wrote:
就這條法律
除非公司...(恕刪)
sanfel wrote:
打贏了,
大大說的是...但是在當下應該很少有人不生氣的吧....
小如有表達強烈不滿 在廁所那邊 但是聽到小瑜的口氣....
noisegirl wrote:
我只能說 如果小瑜擔...(恕刪)
JRs0816 wrote:
可以贏,因為之前公司...(恕刪)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可以惡搞啦
下個圈套...(恕刪)
m5clk wrote:
個人建議
算了
雖然...(恕刪)
夜店八月 wrote:
都和律師討論過了~怎...(恕刪)
u82232016 wrote:
很不巧,這是一碼子事...(恕刪)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把公司名稱po上01...(恕刪)
whisky9988 wrote:
憲法第12條,人民有...(恕刪)
JoJoYip wrote:
如果公司敗那當事人可...(恕刪)
sanfel wrote:
所以我後面也有提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