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fy6848 wrote:階級複製/世代競爭下...(恕刪) 看那些沒用當有一群人領著22k的低薪你們這種領8萬住公家宿舍,退休還領9成薪的人自然就是箭靶階級複製你說對了一點你們軍公教老是說自己多麼苦多麼不受人尊重那又為什麼要複製所以我們才說了軍公教根本就是"爽假痛"還是那句老話改革是不會停下來了如果連國民黨都不得不改了更別說是別人了
940nw wrote:看那些沒用當有一群人領著22k的低薪你們這種領8萬住公家宿舍,退休還領9成薪的人自然就是箭靶階級複製你說對了一點你們軍公教老是說自己多麼苦多麼不受人尊重那又為什麼要複製所以我們才說了軍公教根本就是"爽假痛"還是那句老話改革是不會停下來了如果連國民黨都不得不改了更別說是別人了 工人識見!不值一哂!
改革不是不可以,但要尊重法制。先說「年終慰問金」。論者說:「已經退休了,何來工作獎金?」這真是睜眼說瞎話。「年終慰問金」這五個字裏面,那一個字跟「工作獎金」有關?「年終慰問金」照字面解釋,就是「年終慰問月退人員的紅包」的意思,連中文都看不懂竟然還能當選立委,莫非是文盲代表?至於該不該發?就法論法,這個項目只有行政命令,沒有狹義的法制化,確有瑕疵,不過台灣沒有法制化卻照發的錢太多了,不勝枚舉,他們吃定退休公務員無力反彈,也就認了。雖然如此,從民法契約的角度來看,政府其實站不住腳,倒希望基層公務員裏面,有人帶頭去打這個官司。為什麼必須是「基層公務員」?理由很簡單,若由簡待公務員去告,很容易被抹黑成「不知足」,模糊了訴訟焦點。次談「優惠存款」。這個項目是有法制化的,不過沒有明文規定幾趴,既然沒有明定幾趴,在不修改法律的情況下,降低趴數當然是可行的。至於究竟降到幾趴才合適?恐怕人言言殊。改革後的上限訂為九趴,取其中庸之義,似乎也有其道理在,就看未來的共識了。最後談「退休金計算公式」。這個項目是有法制化的,而且內容也很明確,除非修法,否則不能亂改,就算修法,按照慣例,也應該不溯既往。不過凡事除了「法」以外,還有「情」與「理」在。論「情」,既然國家財政有問題,大家坐在同一條船上,退休公務員不為已甚,就讓它溯及既往好了。論「理」,既然國人都認為「本俸×2」過於誇張,那就回歸在職時的「本俸+專業加給」好了,這樣總沒話說了吧?!
以"本俸+專業加給"代替"本俸*2"的提議一般民眾是一頭霧水反正搞不清楚但光是在軍公教體系內部就會吵翻天吧擺明了是有些拿高額專業加給者在職時占到便宜猶不知足退休後週休七日還想繼續爽爽多領鄉下佬 wrote:最後談「退休金計算公式」。這個項目是有法制化的,而且內容也很明確,除非修法,否則不能亂改,就算修法,按照慣例,也應該不溯既往。不過凡事除了「法」以外,還有「情」與「理」在。論「情」,既然國家財政有問題,大家坐在同一條船上,退休公務員不為已甚,就讓它溯及既往好了。論「理」,既然國人都認為「本俸×2」過於誇張,那就回歸在職時的「本俸+專業加給」好了,這樣總沒話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