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出社會工作時,公司規定是上滿8小時班就可下班,
但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是8:30-5:30,中間休息1.5小時,
所以當時大家都9點左右到班,然後6點之後下班,
而我這個死菜鳥,每天都10:00前打卡,然後晚上8:30左右下班打卡(有時還上到晚上11:30),
我自認為我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非常認真,但是除了坐我對面的前輩肯定我的工作表現外,
主管與老闆都只是一直強調8:30到班的重要性,而且有意無意的把我加班的時間說成騙加班費的舉動....
直到有一天,我的主管叫我去談,談的不外乎遲到與晚走的事,
談了半天,才知道他的意思是,你才來公司,不能比照之前前輩的不成文規定(做滿8小時),
要照規定的時間來上班,不要讓他難做人...
這時我才知道,當時這個可以晚到並晚下班的規定是老闆給公司元老的福利,並不是明文規定,
而且抓我晚到的人並不是老闆(老闆根本不管這事),是某些中鳥在抱怨(非元老,但又想表現的中階主管),
當我鎖定了是哪個傢伙在料我時,我決定來個反擊:
星期一我早上8:00到公司,那人已經在座位上了,他的眼神是"我看你能支持多久",當天我待到晚上8點才走,他比我晚點下班,
星期二我早上7:30到公司,那人7:50到公司,發現我的卡打7:30,他的眼神是"你這小子故意的喔",當天我待到晚上9點才走,他又比我晚點下班,
星期三我早上7:00到公司,那人7:25到公司,發現我的卡打7:00,眼神有點驚訝,當天我待到晚上10點才走,他照例比我晚點下班,
星期四我早上早上6:30到公司,那人6:50到公司,發現我的卡打6:30,居然用瞪的看我,當天我待到晚上11點才走,他當然比我晚點下班,
星期五我早上6:00到公司,那人6:10到公司,發現我的卡打6:00,他用充滿血絲的眼睛瞪我,當天我待到晚上11:30才走,他在10:30就撐不住先下班了,
星期六我早上5:50到公司(當年沒週休二日),那人比我早到公司(5:30),充滿血絲的眼睛似乎在燃燒,當天我待下午4點才走,他中午過後就下班了(當年周六上半天班)
放了一天假後,到了星期一
我早上8:00到公司,看到一雙噴著火的的眼睛在瞪我,我去看他的卡,上面打卡時間是5:25...
到了下午,我主管找我過去,跟我說,以後不用那麼拼,晚下班就晚點來上班,不用太在意別人說的話...
這邊要跟樓主分享的是,規定是規定,但是每個人看規定的角度不同,如果是菜鳥就多觀察,找對對象反擊,福利是自己爭取來的.
ps.這邊補充一下,我家在公司附近,走路30分鐘就到了(騎車只要10分鐘),那人家在內湖,當年沒捷運,也沒有重劃區,上下班千里迢迢的,還家有老小的,想跟我單身阿宅拼?
ps2.後來我在這家公司待了快10年,最後當到這家公司最年輕的一級主管,至於那位看不得別人好的傢伙,最後變成特助,最大的工作是統計每個月公司衛生紙的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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