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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寄存證信函嗎???

萬一他說...是你先用力搥他一下的,他才用同樣力道反擊...?
然後也寄一張存證信函給你,主張如果你再繼續無故碰觸他跟打他,他要提告
要鬧這麼僵你們就準備真的互相告上法院了啊
這種情況下我想同事都會幫他作證
說你平常就很愛跟大家打打鬧鬧,無視自己是病人
某天你又主動去打了這位同事,同事憤怒之下回擊
你覺得你會贏嗎

或者你根本認為自己是輕輕打,但是人家就是被你碰到不爽啊...
總不能仗著自己開過刀,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你可以去弄人家,卻不準人家反擊吧

存證信函寄出去,同事傳來傳去都知道的話,你就不用混了,等著被孤立
再者如同前面所說,存證信函其實是給人一種恐嚇的感覺
先發函警告主張自己的權利,然後對方不改善或再怎樣做,你就要告他了
堅持要寄存證信函嗎?寄吧,絕對會造成你人際關係大破裂

當初近公司的個人資料表上有問你是否得過重大疾病或開刀嗎?你有照實填寫嗎?
其實我比較擔心你沒寫,事情鬧大你會被開除

最好的方法是你以後不要主動去跟人打打鬧鬧,別人主動的話,請你自己告知
不然也是自己重下的因而以,得什麼果是自己造成的
只是要依據的話寄email給全公司的人就好了
不然你同事收到存證信函也是公告給全公司知道
說不定還加油添醋
有差嗎?
坦白說,真要告他,他只要說並不清楚你身體的病情
而且你平常也會跟大家打打鬧鬧,你就沒輒了
主管翻開你當初履歷發現你隱瞞病情
你說呢?
想當正常人風險就自己擔
不然就自己把標籤貼清楚一點
不要挖洞給人家跳
不是每個人都有空去關心同事身體有什麼病
你知道你所有同事的身體狀況嗎?

mmm4754 wrote:
日後不會再跟同事打鬧了吧,畢竟身體不好


再開完刀後2年半間,每三個月都有回診,每次血壓都是維持130~140,只有這次突然降到104,老實說醫生也嚇到了

寄存證信函是最後一步,一切都要看醫生的報告,不過這種東西很難講日後有沒有影響到,所以才想到用存證信函作為依據


當然會請醫生開立證明,證明前後差異性,不然無依據

mmm4754 wrote:
日後不會再跟同事打鬧...(恕刪)

1.你有外傷嗎?
如果沒有他怎麼幫你開證明,了不起病例上寫上!病人主張因為被人百萬強力重擊,覺得可能壽命簡短!
此時醫生附註(電腦斷層~超音波~X光~理學檢查皆無異常)。
2.而且你也說你是三個月回診一次,會不會這當中你血壓最後已經回復正常!又或者只量一次而已,
醫師並不會因為你血壓掉到104就嚇到,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個醫生沒見過case過的嗎??
3.建議版主出去請貼好標籤,不然出去怕會有無辜鄉民受到傷害,又收到存證信函。
感謝各位大大熱情回答,我還真的沒有使用過存證信函,所以也不會用,更沒有要告的意思

至於會不會被孤立,我在公司年紀也有點了,謀種程度上,其實也算被孤立囉,不過寄存證信函,只是我內心的想法而己,應該99%不會真的作


除非是打架的情形下,我的認知才會出如此重手,那一下之重,正常人也未必受的了,我是先動手沒錯,不過只是拍一下的力道,我還是認為至少要有誠心的道歉還有看主管如何處理(不過還沒有找主管談)

mmm4754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熱情回答...(恕刪)


沒事惹老虎 最後被咬

跟整天喊 "打我阿 打我阿" 最後真的被打

我覺得根本都是一樣的

雖然法律上你未必會輸 但是真的沒啥人會同情這種 玩火自焚的...

而且每個人的地雷不同 像您 是不能挨碰撞

有的人則是在認真做事不喜歡別人打擾

也有的人可能悶了一天 你忽然去鬧他 他當然會有過度反應

不檢討自己一直檢討別人

就算告贏了 警惕到該位同事了 但是依舊是個輸家
กิิิิิิิิิิิิิิิิิิิิ ก้้้้้้้้้้้้้้้้้้้้ 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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