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也寄一張存證信函給你,主張如果你再繼續無故碰觸他跟打他,他要提告
要鬧這麼僵你們就準備真的互相告上法院了啊
這種情況下我想同事都會幫他作證
說你平常就很愛跟大家打打鬧鬧,無視自己是病人
某天你又主動去打了這位同事,同事憤怒之下回擊
你覺得你會贏嗎

或者你根本認為自己是輕輕打,但是人家就是被你碰到不爽啊...
總不能仗著自己開過刀,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你可以去弄人家,卻不準人家反擊吧

存證信函寄出去,同事傳來傳去都知道的話,你就不用混了,等著被孤立
再者如同前面所說,存證信函其實是給人一種恐嚇的感覺
先發函警告主張自己的權利,然後對方不改善或再怎樣做,你就要告他了
堅持要寄存證信函嗎?寄吧,絕對會造成你人際關係大破裂

當初近公司的個人資料表上有問你是否得過重大疾病或開刀嗎?你有照實填寫嗎?
其實我比較擔心你沒寫,事情鬧大你會被開除

最好的方法是你以後不要主動去跟人打打鬧鬧,別人主動的話,請你自己告知
不然也是自己重下的因而以,得什麼果是自己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