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別人帳號面試的時候老闆跟我說星期一到星期天都要上班,上班9am~7pm前三個月沒有休假,等到過了試用期之後,才有周日輪休,第一年機票簽證須全部自行負擔三個月有放假七天介紹完面試差不多結束的時候他才問說希望待遇多少,我說希望在三萬~三萬五之間老闆就很訝異的說:"xxx,你知道現在在大陸請一個大學生畢業也不過1200RMB而已!我給你2000RMB 包吃包住,你要想想看,很多台幹在大陸領的多 但是卻不包吃包住,沒有比較好!我另外補貼你每個月2000RMB,但是你要做滿6年我才一次給你,若是在此之前離職,就沒有."我當時心裡想,那我這六年間就是一個月領2000RMB的...廉價勞工?此公司在知名人力網站有刊登請駐港業務,我想應該很好找,一開始我是想應徵駐港,但他說我沒相關經驗,所以先派我在大陸學習
快走的時候他拿出一個同意書出來上面列明了所有的細項如遲到三次會處罰,不能跟同事透露薪水,同意自付機票簽證,同意若幾年內離職拿不回他所謂的"津貼"等等...看完之後他就說簽吧,怎麼?不敢簽嗎?簽這個沒關係呀,只要你不是我的員工,沒有效力.我說不是敢不敢簽的問題,而是我需要跟我父母商量因為當下我覺得很奇怪,哪有馬上拿出這種東西要你馬上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