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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傻眼的女同事~~~~~

我直接看最後一行~~












然後我馬上關掉!!
ryox22001 wrote:
我後來沒追了 沒追到...(恕刪)


放棄是最好的選擇

追到了...恐怕也不好伺候

倒不如去找更好更值得的
artyliu wrote:
其實樓主的標題一開始...(恕刪)


我最傻眼的地方是 為何她不覺得有自己的名子 跟照片的部落格上發表不正確的價值觀的文章是無關緊要的
竟然還覺得只是"我不太喜歡她的文章" 更讓我驚訝的是 她其它方面也讓人覺得很不成熟 我覺得小孩子在關鍵時期是要有所成長的 保護過頭是沒有任何好處的 只會限制其發展 到社會上人際關係方面的發展會跟別人差很多 一堆人生的經驗都沒有 那以前的時候到底在幹嘛?如果是忙著讀書 或半工半讀 或專注其他有用的事那倒有理由

就以這個例子來說:
一個女孩子即使是遇到不喜歡的人 也要有好的EQ去處理人際關係 而不是怎樣應付都可以 不然有些命案是怎樣發生的?
人的個性及成長過程不應該是這樣.........
ryox22001 wrote:
之前在公司有追過一個...(恕刪)


簡單的說你就是【好人】
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你自己不也是心甘情願的嗎
把不到就把不到啦,還要發文來評論人家,很酸喔!
ryox22001 wrote:
有一篇文章上面竟然寫了這樣一句話:因為我很乖 所以我常指使爸媽做一些事情 是他們自己願意的喔大家都對我很好我真的好可愛喔..........
...(恕刪)


木牧換工作了嗎?

不打籃球了?
一本道 wrote:
原來當朋友還有“盡義...(恕刪)


當然啦 如果一個人跟你當了一年多的朋友 你突然不理她 你想她會不會不高興呢?如果最後不想理她 覺得對方已經沒救了
那至少也應該做好份內之事吧 該說的該做的都要做吧 以後想刪除她也比較有理由^^
看到他的無名照片
只能說樓主快點帶回家供奉

真的令人 傻眼 的女同事
只能說樓主不挑嘴,但也挑好一點的菜。
xallen wrote:
我覺得我對你比較傻眼...(恕刪)


看發文者一直批評對方,我對你也很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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