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542923 wrote:不不不,只是提醒政府...(恕刪) 公職的雇主是政府,政府的雇主是人民,公職也繳稅,所以公職也是政府的雇主…嘿嘿,很亂喔!繳稅的人授權政府這個單位和公職訂定勞動契約,現在說人民是大老闆,所以當初訂的約不認帳?
u8542923 wrote:勞工的薪水來自稅金?...(恕刪) 所以請人家來提供勞務,訂定薪資條件可以事後反悔說不合理?只要是稅金支出的,隨時可以毀約?公共工程是稅金支付,訂約後「覺得」廠商賺太多「不合理」,所以要毀約重來?重點「不合理」還是某些人自行以「感覺」來定義。
我不想給你錢就大喊沒錢給你錢我就要破產!至於錢沾計畫要花幾億就有幾億有錢沒錢我說了算哈哈哈哈!你能奈我何!?就是提醒廣大勞工朋友以後大家的退休金也可能來個沒錢勞保也來這套的時候就千萬不要怒畢竟有公務人員的案例擺在那邊了我是有覺悟我領不到勞保退休金啦,現在繳錢都當給父母領的反正訂好的合約都政府可以用各種奇葩方式抹黑違約還有什麼值得相信的?隨便啦,隨人顧性命反正蠻多人喜歡強調自己有多苦,看到別人更苦就開心也不知道是什麼心態其實台灣很適合共產制度,同穿一條褲子,一同吃大鍋飯就都沒話說了吧
algerno2 wrote:勞工的自提有餘命限...(恕刪) 你給的連結不就正好證明,公務員繳多但也領超多啊,更何況這個連結裡面把政府提撥都算進去了勞工想繳多還有天花板上限、還有餘命限制,怎麼領都跟公務員的差距很大況且勞工自提的6%,政府的保證收益率就是兩年期定存利率而已,勞工自提一點好處都沒有,不如拿去買股票跟現在公務員自提換算領得到的退休金跟本天差地遠
18%只是行政命令....位階低於立法院的立法現在不需要這個行政命令,所以也不要再編這個預算了納稅義務人當然有公職,只是大部份是保勞保的國民,所以沒有錯亂的問題只是忽略保勞保的國民的意見,這樣才是不合理...還是你覺得保勞保的國民,考不上軍公教,沒有資格討論稅金如何分配mich3591 wrote:領法定退休金叫做「...(恕刪)
公保退撫 vs 勞保勞退哪個好?公教誓死捍衛公保退撫勞工百般嫌棄勞保勞退哪邊的制度好再明顯不過阿政 wrote:你給的連結不就正好證明,公務員繳多但也領超多啊,更何況這個連結裡面把政府提撥都算進去了勞工想繳多還有天花板上限、還有餘命限制,怎麼領都跟公務員的差距很大況且勞工自提的6%,政府的保證收益率就是兩年期定存利率而已,勞工自提一點好處都沒有,不如拿去買股票跟現在公務員自提換算領得到的退休金跟本天差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