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us0256 wrote:
但至少公務員在與我相同年資時,特休上的數量還是比我多 8 天了
所以誰優誰劣還未知吧
不太懂你問題重點。
法定休假天數多=優。你已有定論。還要問什麼呢?
勞基法是最基本福利,你說的是最基本的休假天數。
你是要問我你們公司的福利為何不肯給優於勞基法嗎?
這我也不知道,你覺得你跟對老闆了嗎?
依法特休換錢也要看老闆...一定有人還是領不到。
法規明擺著,但老闆們總有辦法叫你知難而退...勞工的無奈。
屆時我會評估是據理力爭較有利,還是讓老闆摸頭拿甜頭(升遷加薪機會)。
公職對我並非終身職,有其他更優的勞動條件我會跳槽。
(這不表示我認為公職是劣,它依然有穩定的優點,也有諸多限制。)
對我來說公職真正的福利在於有機會提升自己。
目前計畫先把福利用一用...比方公費進修,終身學習。
這才是入公職最大好處。
在私人機構少有老闆肯給員工進修機會。
公家則是鼓勵員工去提升自我。(雖然多數人不領情啦!)
出國進修名額有限,但競爭不激烈。
(比方開二個缺,只一個人申請,甚至沒有人,長官只好一直遊說~)
venus0256 wrote:
去年特休 20 天左右,但年終還剩 7 天未休完
被公司歸零 (其實以前每年都是歸零,也沒有休不完就領錢)
畢竟以前法規沒有規定休不完要給錢,勞工今年才開始有規定
所以每年都是鼻子摸一摸就認了
也就是說我去年只休了 13 天左右
如果我是公務員且相同年資的話,有 28 天休假,我還可以剩 15 天
至少還有國民旅遊卡可以用
而且還多 8 天的休假可轉成國民旅遊卡的資金,是吧?
就字面上,你的認知有誤。
假設某公務員年休28天,他休13天。
第一,未休滿14天,要寫報告,刷了國旅卡一萬六,不能如數請領。(要依比例,最好先休滿14天再刷卡。)
第二,未休天數15天,但其中有一天是<強迫休假>,其他14天可換錢。
第三,確實年休28天比特休多8天,但這八天與國旅卡無關,不是你想的<多出八天國旅卡資金>。
第四,順道一提年休只有14天的人,若沒休完,摸摸鼻子之外,要再寫報告
。
所以你能理解有些積假三五十天的人,為什麼提起國旅卡會翻白眼了吧!
(無法確實休假的公務員便會回嘴說:國旅卡取消最好!)
公務員不好發聲,如果社會大眾能提出來讓政府去傷腦筋,樂觀其成。
整個<年休補助強迫休假>的規定取消,不休假可換錢,比較合理。
本來休假就是能休就休,不應該用一個<強迫休假>冠在所有公務員頭上。
國旅卡也不是很必要。
而且促進消費這種事由公務員帶動不起來。
(休假開心消費,刷卡看奇摩子,應該可以刷到爆,五萬十萬,
公務員個性公事公辦,刷卡卻像是在交作業...幾乎都刷到剛好的額度。)
完全沒有拋磚引玉的效果。
不過你的重點,大概也不是真的想了解,年休天數對照國旅卡核發的年休補助。
以上總總,結論是公務員的福利比勞工好。...我懂的。
當然,同樣政策,效果因人而異。
<強迫休假>對我是福利,因為我完全不想要換錢。
至少主管為了不用寫報告會擠出假來給我啊!
不然以醫院長年護士荒的狀態,大家都不用休。
(曾經因為總積假一萬多天上街頭,搞不好又要再來一次,
近幾年太缺人了,醫院又不肯因為人力不足關病房或休診...。)
<國旅卡>對我也算是福利,因為我會搞丟發票(遠目)....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