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huang543 wrote:
他工作目前還算輕鬆 (恕刪)
上班沒什麼事情要做?是不是等於什麼事情都要做?
圖利譜750605 wrote:
離職就是離職,看情況互相找台階下用的;不見得是好理由,但是能成為離職的理由。
2012年洗腎室工作離職,我當時給的理由是,「家裡人知道我在醫療院所工作,一直以來,只要感冒、生病都推到是我把一堆病菌帶回家造成的。」
其實主因是護理長不誠實,一開始談薪水就一再地下修。我又不是不會問、不會找資料,我頂替的同一個位置,3年前剛入的起薪28K。當年的招聘資料寫25-26K,打電話詢問約面試改口沒有上面寫的那麼多,大概在24K(還自己在電話那頭戲稱比現下的22K多),我進去後再約談說我非本科系,從25K砍到時興的22K還低的基本薪資18K,我也忍了,想著從護佐做就忍了,畢竟當初找到這工作也不容易,而護理長又給了希望,承諾工作上手後用公司的經費提撥讓我去進修拿專業。當個男丁格爾。後來也食言了...)
雖然當初做了1個月後,醫生就把我的薪資提到25K。但護理長期間還有眾多的黑料問題,最終讓我選擇不幹了,而為了與人和善,我沒有說開撕破臉,
2015年護理之家離職,當時是院內唯二男照服員(看護),給的官方理由是,「在這裡看到太多負面的故事,人心都負面了,而且常常要對住民說著善良的謊言安慰他們,想休息一陣。」,但實際上是,老闆黑白兩道通吃,某離職行政被老闆找小弟到家"請"回來把文書內容整理好再撒手,不然這樣丟著公司沒人懂行政做的資料。(據悉,該行政有報警。)
我們裡面的主任、總務、行政、護理長、護士都不出手CPR,每次有狀況,白班的我,夜班的男同事,總是特別難熬。某天,夜班唯一的男看護同事遇上住民狀況,被護士找去幫壓胸(CPR),當時被家屬提告了傷害...我只知道後來就沒遇過他,聽說離職了,該案確切後續不明。
病危住民,救護車到達前CPR,「你去壓,你不是有上課?你不會CPR嗎!去啊!」
精神病住民犯病咬人、打人,「去啊!你男生唉,不然要我們女生過去處理喔!」
家屬不滿,櫃檯/護理站要討理、要個說詞,「你過去和他們講,那個是你們第一線要處理的。你看護唉!」
叫貨,搬東西,「男生來幫忙搬啦!你看人家送貨來是不會幫一下喔?!趕快搬一搬不要塞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