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i543 wrote:
如果有客一進入同業門市,要觀察該客戶停留時間與肢體動作
停留時間很短,那可能是過客
停留時間超過10分鐘,那就要做記錄
如果離開後手上多了該公司的提袋,那可能就完成交易
上述資料需每日記錄時間點與人數,並按月交報告
我就想知道一個有錢開公司請員工的人,為何腦袋可以裝如此廢的策略
附近同業做了多少的生意,跟如何讓自己門市的生意變好有相關嗎?
還是老闆只是單純覺得他的員工都很閒?
你能力很差。
難怪他是老闆你只是職員。
acei543 wrote:
你們非當事人又懂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