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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想付資遣費,百般刁難自主離職?

t101nw wrote:
這種事每天發生啊!台(恕刪)


51當工程師沒問題的。一流外商或本土企業的確有 Principle engineer or fellow engineer 制度,確實也都是工程師,不帶人,薪水比中階帶人主管還高。

以樓主案例來說,只能忍忍,或是待了15年的地方,若有私交,看看能否找更上一級主管聊下,或是調單位囉。不過,橫向移動搞不好更難。

想走法律一途,會不會有點難?
男人的浪漫 wrote:
三天兩頭就挑我父親來罵,在全體工程師面前羞辱他


這不就是公然侮辱嗎? 還不帶錄音筆咬他一口嗎?

還有~為什麼只挑你父親罵? 是犯了什麼錯嗎?
錄下來直接反告他職場霸凌,依照勞動基準法14條第二款要求資遣。
大公司應該不會想逼退任職那麼久的員工
應該可能得罪了上司,想搞走你爸
只能忍了
男人的浪漫 wrote:
因為廠內有安檢、金屬探測門
(恕刪)


是GG齁?
如果是的話照過去到現在的歷史經驗來看
感覺應該只要莫老大一離開GG GG就會開始玩這套
就模仿GG前輩們的方法天天帶全家人綁白布條去莫老大家門口哭鬧吧
依據上一次GG玩這套的歷史經驗來看
這樣做應該比上法院告這家公司有效非常多

還會讓新老闆直接被調去新產品事業群管他自己
他不把你老子搞走。他主管位子坐不穩。

只是他手段不漂亮

搞不好你老爸 還搞小動作弄新主管 給他下馬威

這種事在職場看多了

工程師能當到五十歲已經很神奇。

就算在美國也1樣。資深工程師是少數個案。

別以爲那是通則。


要有1技之長才是真的

1技之長指的是 不用靠公司 品牌 資本

自己也能活下去的技能
“準時上下班” 做到55歲申請退休 勞保一次領
我記得勞保年資25年,滿50歲就可一次領

作了15年,沒功勞也有苦勞,領資遺費也不過份
千萬不要自己辭

很好奇一件事
公司寧讓想走的人一直領薪水
也不裁人
省下的錢也沒比較多,反而多花錢
用意為何?

樓主應還是學生吧
好好努力唸書,到老爸公司
上演王子復仇記~~
Ripple wrote:
新制上限只有六個月+(恕刪)

民國 94年七月以前是舊制,年資一年遣散費一個月
電子公司員工通常這時候就會轉成新制
新制之後是年資一年遣散費半個月,上限六個月
假設樓主老爸年資十五年
那可能就適用一年的舊制,十四年的新制
所以初估應該是 1 + 6 = 7 個月遣散費
詳細是多少就要看看到職日期了
這種情況滿常見的,像我們公司的老闆也是用這種方式對待員工,同時又在偷偷找新的人面試,等到找到才會通知資遣,但在這之前會各種的折磨讓你自己想走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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