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926777 wrote:離職或是等遣散都是一...(恕刪) 大大,很想一走了之,但又想到付出那麼久,拿點資遣費安慰一下心靈。自行創業沒想到要做什麼,賣一搬吃的那些覺得不是好方法。本行創業沒那麼容易。
我退了十年了 當初正式離開之前的爛公司算一算那時也還沒滿四十歲過了這樣久 現在看來一事無成 但養了兩個晚來的兒子也是一件很無奈的事要是我的建議 等裁員拿一筆錢這是自己的權益 未來要做甚麼老天爺會有旨意開樓跟我不一樣的是名下不動產無處分權因為這是長輩給的 所以不能隨意處分坦白講這種固定資產 若是無法處分 除了租金之外 先不要當作是真資產當然現在所謂的價值 是真價值嗎? 到時可以處分時 真的能夠收到五千萬的價值增值稅 仲介費 規費等等 萬一被實價課稅 要付的所得稅有多少?? 這些都是問題房地產要算真價值,賣掉後扣到所有稅負的現金才是真的,而且房屋價值會變化別不信邪親眼看到前幾年師大商圈的火紅到現在冷冷清的待租店面, 當初喊道震天高的店面??唉 隱形的外掛暫時先隱形吧 至少自己的心中先藏起來吧 老想著外掛會得內傷的父母那邊每年的贈與扣除額是否善用了 每年固定搬個兩三百萬 應該沒有問題吧如果不給 那我無話可說 我家岳母之前也是意氣風發 自從身體生病才在後悔都沒有給這是一點經驗 講得比較直白 如果無法接受 請見諒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我退了十年了 當初...(恕刪) 大大,你講的很直接,很好。沒錯,不動產也是長輩給的,老人家想法古板,除非缺錢否則幹嘛變現。或是我要做生意,他們願意拿出,但算了吧。而且之前的經驗是,賣地換錢做金融投資難賺,不如養地。所得稅跟增值稅的確是大失血,不過事實上總值超過。贈與也給過,之前拿去買台北房沒先講,不高興,後來沒再給。剩下在老人手上。其實就像您講的,這些沒變現前,都是虛的,只是說有個比較好的底。因此我也才再想,該怎麼做比較好,不想真的當個廢才,難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