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XI wrote:
除夕當天祭祖遇到某...(恕刪)
整篇看下來不知道哪裡符合“慣老闆”的條件
只看到你沒大沒小自以為是回嗆長輩
fedora wrote:
飲料的利潤約在 60~70% 以上或更高,看用料,非常好賺。
這麼好賺,很多飲料店竟然還會開到倒了,就是慣老闆不聰明。
比方好不容易走到狗屎運,請到一位很正的鎮店之花,吸引很多顧客為了看正妹來消費,結果給 23K?正妹當然做不久。之後來的都是歪瓜裂棗,生意一落千丈。台灣飲料店太多了,除非特別好喝,特別大杯便宜,不然很多人都是看店員正不正,才會不會成為常客。
還有很多飲料店,店員一副半夢半醒的模樣,明明沒什麼人,點杯飲料也要等5~10分鐘左右,在那邊拖拖拉拉的,愛做不做,有夠離譜。然後櫃台招待的一副臭臉,活像別人欠他錢的。不用說,肯定都是 23K的,混吃等放假。這種店若不是店員特別正,通常客人光顧一次就列入拒絕往來戶了。
沒錯,給低薪確實營業成本低了。
但是,失去的賺錢機會反而卻更多。最後到底有划算嗎。
很多慣老闆的思想真的該升級了,食古不化,沒有生意頭腦。
包括那個塑膠袋要一元,
有些就真的收一元,啊政府規定啊,我們也是怕被檢舉
(心裡OS:一個袋子成本不用半毛錢,竟然可以賣一元,媽的太好賺了,感謝德政啊)
這個就是沒生意頭腦的。
膚淺,只顧眼前蠅頭小利,不懂放長線釣大魚的操作。
有生意頭腦的,擺個募捐箱,袋子不用錢,要捐錢的人自己捐。賣飲料主要是賺飲料錢,不是賺袋子錢,賺那一元的能發財?乾脆施予顧客小恩小惠,收買人情,高招啊。
(恕刪)
fedora wrote:
飲料的利潤約在 6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