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stler's Ambition wrote:
如果站在銀行的立場...(恕刪)
副收入也要上報的好嗎?
你隱性是多隱性?
只要錢有在市面上的金流系統出入,
就是要上報繳稅,
而財力能力,是看你上報總收入、公司薪資、私人帳戶金流,
不說脫產與各種抵稅,
公家機關那的個人所得數字才是所謂年收入,
有收入卻沒上報,那叫逃稅好嗎?
就是所謂半黑收入,
如果銀行純粹看薪轉當收入,你也太小看銀行了,
如果以你例子所說,薪資4萬,副收入5萬,每月留4萬,
住多好、出國怎樣,這都有紀錄,
更別說儲蓄或各種投資,
除非你說的第二例子就是業外收入只領現,只花現金,
從不用金融系統,錢都存在自家保險庫,
不然你不覺得你說法很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