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連外勞不到30人.但卻不會管準不準時下班.遲到早退10分鐘內不扣錢.但不能故意.如果上班因為趕時間而車禍怎麼辦.所以有10分鐘緩衝.不過累積超過30分鐘必須請假30分鐘.不然人人都要遲到下班時間5:00.我幾乎都打5:00.老闆也認為在裡面等時間.不如認真工作.時間到就下班.不需要計較那點時間.但還是有一些人.老闆再就不敢太準時.老闆不在就在比準時的.現在年輕一代的老闆.不吃這一套也許你說我可能是小員工不重要.我在公司接掌管一整個開發部門.這樣應該不算小吧...與其斤斤計較.何不想想如何讓員工心甘情願地努力工作....
我也覺得下班時間到了,為何不好意思走,我曾經問過經營者,他們的回答是”員工自己留下來加班的,他從來沒有要求他們這麼做”,不只每天下班要多做10~30分鐘,如果事情沒做完,一定做完才下班,至於加班費什麼的,當然沒有,因為是員工自己留下來加班的。而我跟國外朋友聊到此現象時,他們是不好意思說奴性啦,只說台灣人很努力
kongkong2017 wrote:本魯目前剛在一間知...(恕刪) 台灣最美的是人,最可怕的也是人 ... 想當初我在全家、飲料店、拿坡里、金礦都打過工,沒有一間交到朋友過,因為我都準時上班準時下班,每次同仁都一臉羨慕;主管都一臉覺得你皮在養的表情。我想說的是這就是台灣的職場文化,如果你認為這份工作只是讓你能賺點小錢,那大可安心準時下班;若是這是你想要深耕的產業,那身邊的人脈就相對重要,而且晚點下班似乎也不是那麼嚴重的事了。
詭辯公務員是有加班費的樓主凹20分鐘就是因為滿30分鐘要給半小時薪水但其實樓主提前十分鐘上班,被凹延後20分以打卡紀錄來看是得多付半小時薪水的不要積非成是了給樓主建議:證據保留下來,離職後告一波一來現在不會造成壞印象二來你該得的薪水雇主會補給你(他們違法)三來後續的員工就能過得比較好(不過第三點也可能變成老闆倒閉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