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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加班的歐巴桑

你們加班難道是員工自己想報就可以?

不需要老闆或主管同意?

Mister小古 wrote:
那有2點方案 你...(恕刪)


你說的很有道理,可是真的忙的人早就想下班了。
Joe246 wrote:
我同事是個歐巴桑,...(恕刪)


主管 或其它同事 無法算出正常效率嗎?

譬如一般人普遍8小時可以做好。(我大概可以4~5小時就做好,但會非常耗自身能量!) [以勞力性質工作來說]
[如以電腦文書類 我應該能是一般人五倍速以上]

而阿桑同事需要12~13小時才能做好!!!

一兩次這樣還沒關係。 如果經常性這樣‧‧‧ 不怕被裁嗎?

因為她已經慢正常人約一半時間了。

那如果遇到我這種的,根本是她的三倍速度了!

差不多的成本,公司會花三倍錢以上去用她?

=

如果是在公家機關 那就沒話講了。

我一人一天的工作效率 會超越我們附近一很涼單位十位正職人員一天總合效率!

但這是公家機關的特色‧‧‧ 明明一人就可做完的事 可以弄到很多人一起做。

但民營公司沒那麼多閒錢吧

=

痾 樓主妳不是在中部 碰巧是傳產業吧? 有點懷疑會不會是我前同事?

阿桑速度雖慢,但她也不會刻意留到那麼晚。 但倘若就是真做不完,自然其它工作比較輕鬆的 就會分擔到她其它部份工作!

Joe246 wrote:
我同事是個歐巴桑,...(恕刪)


重點只是你並不想加班,

但主管看到你早走,歐巴桑又加班到那麼晚,

所以才把工作分給你是吧??

有時候,不要用自身的常識去判斷別人,

你覺得她做完可以走了,

但是人家卻可以找到事情來加班,

你說這是不是心態問題呢?

在我看來,

事情永遠做不完,

只是要不要現在做?

現在做會不會比明天做更有效?

或許,她需要加班費而你不需要,

但這並不能否定她加班做的事情。
ycc0512 wrote:
重點只是你並不想加...(恕刪)


如果可以明日再做,原則上若非大公司大企業,一般來說應該並不喜員工加班。
畢竟1.3 1.6倍時薪,人事成本提升。

員工也無足夠休息時間(加班時間壓縮到其它時間)。(家庭生活亦顧不好)

=

再來就是效率,若一般人一小時可做好的事,阿桑必須兩小時,或2.5小時才能做完!(看工作性質,如是極需高深技術,場內就只有最厲害會做,他想做多久‧‧‧ 也沒人能有話講,因他技術最高!)

痾‧‧‧ 因沒提到工作性質‧‧‧ 無法有比較深入見解


(我之前的工作 幾乎整天都要動來動去,有時候我都走五步路了,同事只走一步 [當然 走五步的一定會比較累]! 自然速度就會慢許多! 有時候整天的工作 規劃好順序 就可以做到最順! 但比較自由自在的 就看見什麼而做什麼,反而重覆耗力‧‧‧ 達不到最好成效! 整天下來 效率會差很多。 同樣時間下!)
公務員加班費時薪是月薪除240
沒加乘
瘋了才會要加班費
hugo562 wrote:
公務員嗎我有朋友就是...(恕刪)
arnie20038 wrote:
公務員加班費時薪是月...(恕刪)
責任制加班沒薪水都有人做功德了,有薪的為何不要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這是公司有問題~不...(恕刪)


讚讚讚,認同你,生活品質比較重要。

找理由加班我才不管,
她就是找理由推工作,一天到晚覺得自己做很多,別人做很少,一直觀察我。
我都沒時間觀察別人,她就是太閒才會這樣

Joe246 wrote:
讚讚讚,認同你,生...(恕刪)


你們是什麼公司啊?

加班費發的這麼確實的公司,應該抓出來好好表揚一番才對!

jeel54321 wrote:
你們是什麼公司啊?...(恕刪)


算是給的很大方,臉皮夠厚就可以報四十幾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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