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son jiang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恕刪) 這種合夥人,能拆就快拆吧公私不分又不為人著想,擺明吃定人改天他就會叫你增資,你不增資,就會吃掉你的份例如本來是 5/5 變 2/1後來找家人進來幫忙增資,然後持分又變更少我的身邊就有2位是用這種方式沒辦法,合夥人太笨賠錢找合夥人一起賠,賺錢找家人一起賺
對事非是因公事而出車禍就算私事帳要公私分明再來對人若長久合夥人彼此合做都愉快就是領了25000在借他這是私人借貸前幾年也曾有股東開公司賺錢搶著分賠錢怪我不會經營要我賠多一些明明都有股份比例之後和老婆討論就收掉自己在獨自賭資開公司雖然壓力大但省著聽股東靠北參考
Opson jiang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我...(恕刪) 我覺得是用詞不當,誤會吧應該是指要分的利潤的錢,他先拿去用,不是指利潤給他直接問他是本該分的利潤的錢,借他還是白白給他不就好了,不可能這麼不要臉吧
問清楚是讓他先拿下次換你全拿還是直接送他?如果是:1.一人拿一次,那每次的利潤有一樣嗎?少拿的會不會有疙瘩?2.他直接整碗端去,那也沒甚麼好談的,不要合作了吧,難保下次有甚麼新毛病總結:開了這個口,這個人就不用考慮有金錢的往來了,前面網友都說了,公私不分,最好不要再合作。
這麼簡單的問題也問?你應該是青年創業吧!很簡單,白紙黑字寫清楚說明白就借,看清楚,是借不是讓也不是給,如果你現在手上沒有什麼急需支出的花銷,站在合夥人的立場能幫一點就是一點,這叫人情,但是借多少怎麼還算不算利息那就要白紙黑字寫清楚,簽字了才給錢,往後就從每個月的利潤下去扣,就解決啦!人情給了,錢也借了,未來能不能收回來就看你合夥人的誠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