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局,請他們轉告公司該如何"依法"辦理資遣程序!!千萬不要怕事,怕你就註定被吃死死了也千萬不要相信什麼好聚好散這件事,公司資遣你,就沒有什麼好聚好散這回事了還有,都己經要走了,公司不符合勞基法的地方,順便打電話去檢舉一下。
ohayoKEN wrote:我資遣費應領多少?Ans...(恕刪) (若提前告知天數達20天,則每週有1天不扣薪的求職假)求職假的部分要特別注意一下雖然這個名稱叫做假,但要有"實際"去其他公司求職的動作,才可以跟原公司要求有假,求職動作要有其他公司證明,並不是無端發放是不難,真的去找公司面試即可
該注意的,大家大致都有提到了。跟你說說心理層面的東西。一般人剛剛被資遣的時候,都頭低低像是做了什麼丟臉的事。有嗎?記住,以前是員工的時候,是給公司與主管面子。現在,大家都平大,千萬不要覺得氣氛很尷尬。如果有需要回前公司喬事情,要趾高氣揚的走進去。不會的話,心法就是:一臉嚴肅,把鼻孔朝向每一個人。內心要強大。在家有什麼疑問,不要怕麻煩,電話拿起來就打過去。事情喬不攏,去市政府勞工單位申請協商,該單位會安排第三方在場。協商不成,案件可以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評估,資格符合的話,免費幫您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