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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也繳8-9百,就有2萬4可以領這樣好嗎

別忘了公務員和教職平均退休年齡是55歲,軍人是44歲
繳薪資提撥的時間比較短
領退休金的時間比一般勞工多10-20年
儘管提撥率相對較高
不過在職期間比較短,領得多又久
才是退撫基金會入不敷出的主因


繳多領多合理,但是比較的時間基礎要一樣
先問問要不要退休後自己繳提撥到65歲
退休金統一從65歲開始領如何?

lee15wen wrote:
一直說公務員退休金領...(恕刪)

不要在那邊鬼打牆政府不要,你先問問所有公務人員要不要

timlo wrote:
別忘了公務員和教職...(恕刪)



你也別忘了,軍公教工資在報稅繳保是一毛都跑不掉;勞工有多少是高薪低報?末了才在抱怨退休領的少!

housan wrote:
我贊成要平等就全平...(恕刪)
我贊成不論

總統
勞工
法官
會計師
醫師
老師
郭台銘徐旭東等大老闆
清潔工

所有人多要領一樣的錢

退休也要領一樣多的退休金




可是瑞凡

這可能?


所以別嘴砲

而是要提升自己
現在領退休金的是幾個人繳稅了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也別忘了,...(恕刪)

black11 wrote:
7成5請領勞工 月...(恕刪)


還有勞退加上去也不少錢啦。

結語:
以「普考合格公務員」為例,若參加勞保和勞退,月退所得67,579元、替代率111%。
在職繳費期間政府總負擔減少94萬、個人總負擔減少38萬。

請參考:
http://otheryen.pixnet.net/blog/post/457649165-%E5%85%AC%E5%8B%99%E5%93%A1%E5%8A%A0%E5%85%A5%E5%8B%9E%E4%BF%9D%E5%8F%8A%E5%8B%9E%E9%80%80%EF%BC%8C%E6%8B%89%E5%B9%B3%E8%A1%8C%E6%A5%AD%E9%80%80%E4%BC%91%E6%89%80%E5%BE%97%E4%B9%8B

saya wrote:
贊成但也請您支持每...(恕刪)
你要加油


國父11次才革命完成、


而你到現在還沒考上公務員


加油你可以的

broker yu wrote:
現在領退休金的是幾...(恕刪)


你還搞不清楚啊!雇主給的工資錢從那邊來,員工需要過問嗎?

退休金是「遞延工資」的司法判例
引自:http://www.cpea.org.tw/news2.asp?autono=1337
在司法實務上,我國法院目前通說視退休金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
(1).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勞上字第二十九號判決:「查退休金之性質,學說上固有賞金理論、人力折舊理論、遞延工資理論及激勵理論,惟按「依退休金之經濟性格觀之,工資本質上係勞工提供勞動力之價值,退休金之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為勞工當然享有之既得權利,於勞工退休時支付,且不因勞工事後離職而消滅。退休金本質上係以勞工全部服務期間為計算標準所發給之後付工資,雇主自不得以懲戒解僱為由,剝奪勞工請求退休金之權利」。
(2).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五二號著有判決可參;又「按退休制度之健全與否、退休金之是否優渥,均係勞工服勞務之誘因,且為建立健全之退休制度,以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及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一條已有『退休準備金提撥』之規定,可見退休金為勞工平時所付出勞務而尚未獲得雇主足額給付之工資,應屬遞延工資給付之性質,上訴人自有給付員工退休金之義務。」
(3).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0四0判決可資參照,堪認我國實務上係採「遞延工資理論」,即退休金之性質並非單純雇主為保障退休勞工之基本生活所為之給予或酬勞金,而係屬工資之一種,僅其給付之時點係至員工退休時始有請求權,…。」

台灣目前真的需要更多和諧才會進步
試想軍公教人員所有福利.待遇.及制度跟都一般勞工一樣
請問誰要去參加高.普考做公務人員
年改都通過了也該停止紛爭了
我家全都是勞工
只希望台灣不要再內鬥.內耗了
這樣才有更美好的未來
little_friend wrote:
這個作者的計算有兩...(恕刪)


所以只叫你參考。
只是要告訴你,軍公教保勞保、領勞退一樣不少,省下提撥的錢還能拿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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