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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繳稅會感覺很不平衡嗎


味道人士 wrote:
除非有背景,或特殊...(恕刪)
不平衡就是去創業擺攤賣鹽水雞啊

批菜來賣啊!!!!

我一直有作微型創業 網路賣二手書這樣 賺不多
https://ace0156.pixnet.net

Leonarka wrote:

叫立委立法? 跟叫他們不要吵架一樣的難.(恕刪)



叫他們不要吵架????

是叫他們不要演戲吧!?

mark0826 wrote:
譬如這幾年,各大飲料店幾乎都開發票了...?!
你確定那是明細單還是發票?
很多都會給你一張單子,因為電子點餐,但那不是發票

確實很多連鎖飲料店會開發票啊!個人以前常去50嵐,有些有開有些沒開,但是這幾年都有開了。

hillside wrote:
「文意你可能誤解了...(恕刪)


哈哈
謝謝提醒

味道人士 wrote:
除非有背景,或特殊...(恕刪)

不用緊張、莫須擔心
我們公司附近
我看到的
有一家冷飲店跟便當店
已經有人去坐板凳按碼表了
下次看到有這種店
可以通報稅捐稽徵單位
他們會很樂意去坐板凳、按碼表
會比你發這種文有意義許多
味道人士 wrote:
除非有背景,或特殊狀...(恕刪)


土地公廟都不用繳稅
老話一句,
覺得這個好賺,請轉行。

日月潭當初靠陸客多好賺,現在呢?

如果覺得某些店家好賺,可以去檢舉,
然後國稅局就會派人站崗預估營業額,決定是否該開發票。
(墾丁一些小吃就是這樣,又貴又火熱,被盯上,現在要開發票)

q6868 wrote:
會啊 開2018新款賓士 2夫妻收入沒破50萬
不用繳稅 你相信嗎?
我信
可能用什麼方式避稅 避掉了...


開公司

那輛車掛公司名下
算是公司資產,可以扣除費用 (意思等同可以扣稅)

2夫妻領公司薪水基本工資,所以沒破50萬
但是食衣住行統統公司付

yagami7215 wrote:
開公司真要能拿來說嘴的
就是負責人用公司名義買房買車(或租車),都掛在公司成本下節稅,自己用免錢。假日家人出門聚餐打統編報交際費用一樣公司買單。個人消費掛到公司下來節稅

這不叫節稅
這是逃稅啊
不公平不只是上班族有

開公司的也有
當然樓主不愛聽.廣大的上班族也不愛聽
總覺得自己最委屈

我當過上班族
現在是掛名有限公司負責人
但我不是慣老闆
因為我員工是配偶跟一等親
共3人都是一家人.命運共同體

所以我覺得我還算公正
不偏勞方或資方

來說說
當小公司負責人的難處

1.繳全額健保.政府不補助10%
2.負責人健保最低保34800.但生意好壞難說
若賺2萬多.一樣要保34800.
若一旦生意好轉.薪資超過34800時.差額補充保費單子就來了
這政府真會算.比吃到飽餐廳還會算
吃不多...有低消喔
吃太多...抱歉.再加錢

3.公司登記跟住家一起
不好意思...
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沒了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沒了
住宅用水電...變營業用水電
家用市內電話月租70...營業用3百多(一通都沒打)

4.更扯的是..公司名下沒房產
不能無償使用
變成自己(公司)要跟自己租房子
請先繳納租賃稅10%

5.記帳費最低1期5000
一年6+1期

另外回應一下大家說的

(((出門吃喝都報公帳)))
很抱歉..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
只能報千分之1.5
若3人公司一年銷貨400萬.最高只能報6000元
過年買禮盒送客戶就沒了

(((買車報公司帳爽爽開)))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九十五條(折舊)第13項:
很抱歉..不能抵營業稅
只能抵營所稅(分5年攤提)
若3人公司一年銷貨400萬.淨利120萬
淨利120萬...分給3人當薪資
每人40萬...就沒營所稅了.怎麼抵?

若某年有盈餘.有營所稅17%
買80萬的車.分5年.
每年只能抵16萬*0.17=27200
現在買80萬.明年只能抵稅2.72萬而已
公司能不能繼續賺5年還不知道耶?
還有一點.大家都很少算到
80萬的車.折舊完5年後想要賣掉
若賣40萬
等於公司又進帳40萬
抱歉
40萬要開發票營業稅=20000
40萬又要再併入營所稅

但個人的賣家賣中古車根本免稅
真的能多有利??

總之.上班族繳稅跑不掉
小公司又何嘗沒有辛苦的一面?

大企業老闆應該也有他的難處
只是一般人都只看到好的一面而已
樓主 您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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