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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人上班才知被裁 群創:汰弱留強

誰會跟一個財團打官司啊..鴻海集團光法務人員數百人,我曾經打官司請律師...一個簡易沒難度的商業官司,出庭費要價十萬..一般工作者誰會花這錢跟財團訴訟?

何患無 wrote:
汰弱留強,公司可以證...(恕刪)
不錯了啦!
至少讓你領完年終
有些是過年前裁,超狠的
台中某設備商.
第十一條(雇主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條件)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離職證明寫上11-5條

我以前被寫過這條
害我1整年都找不到上市櫃公司的工作
最後跑去小公司洗白
領了2年22k,浪費了2年
這根本是要搞離職員工的條文
自從我用了假文憑,不但人變帥了,頭腦變聰明了,連績效都拿A+呢!你說是不是很神奇阿?
有待過電子公司的都知道

汰弱留強只是藉口而已

通常是上面要裁員

就會要求各部門出這2%的人頭 然後遇缺不補

景氣繼續差 就每年出2%

有賺錢再叫回來

說穿了 就是裁員嘍

汰"不認同公司文化"者

留乖的

怎樣怎樣怎樣怎樣怎樣怎樣怎樣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離職證明寫上11-5條

我以前被寫過這條
害我1整年都找不到上市櫃公司的工作...(恕刪)


我比較好奇是你跟這家公司的誰結怨嗎?!

通常都是好聚好散的,怎麼會故意寫這條整你?!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北七社社長 wrote:
金融風暴鴻海裁員也是說汰弱留強
這集團一慣說法了...(恕刪)


翻了一下新聞, 某龍頭也幹過這樣的事

汰弱留強

這麼多年過去, 最後的結局是: 老闆也換人了........
大豆頁平 wrote:
我比較好奇是你跟這...(恕刪)


在某次職務調動後,被知道只有國中文憑
當初面試我的經理離職了
沒人能幫我隱瞞了
同事長官就開始各種酸了

這個弄不好,那個不能用
處處刁難,我不爽就跟他們撐
最後是處長出來說資遣我
我想想有錢拿,就同意了

結果人事給我寫上這條
根本王八蛋
自從我用了假文憑,不但人變帥了,頭腦變聰明了,連績效都拿A+呢!你說是不是很神奇阿?
平常的流動率就超過2%,裁個2%有什麼好報導的。
nick64227 wrote:
通常不會補那些缺
都把工作分散給其他同事


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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